用工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主要部分,而疫情期间恰逢传统春节,大部份企业处于停工状态。节后的复工因为疫情的影响也是一再拖延,而网络办公、居家办公、隔离办公等各种怪异的用工状态让大多数企业主无所适从更摸不清状况:到底怎么给工资?重庆律师支招。
根据在2020年1月30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转发社保部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
1、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2、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重庆律师参考建议:
1、企业如果在疫情期放假没有上班,则应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的70%即1260支付生活费;
2、企业未放假而采取网络办公,隔离办公时,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1800元;
3、此外,只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调休、安排休年假等方式节约劳资报酬的支出。
根据在2020年1月30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转发社保部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
1、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2、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重庆律师参考建议:
1、企业如果在疫情期放假没有上班,则应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的70%即1260支付生活费;
2、企业未放假而采取网络办公,隔离办公时,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1800元;
3、此外,只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调休、安排休年假等方式节约劳资报酬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