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无吧 关注:5贴子:236
  • 6回复贴,共1

【温暖的文】 《何以笙箫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给推荐文的小琴...谢谢你·!


1楼2009-10-03 19:42回复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 sunshine!


    3楼2009-10-03 19:43
    回复
      正文 第一章 重逢(二)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4楼2009-10-03 19:46
      回复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6楼2009-10-03 19:46
        回复
          正文 第一章 重逢(二)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9楼2009-10-03 20:33
          回复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11楼2009-10-03 20:33
            回复
              原来糖爷子的《何以》啊
              我之前看完的书
              觉得也还不错 作者光写着一本 就写了两年呢


              12楼2009-11-15 15: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