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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预言】【小说】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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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原创-一般-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 完结文 
文章进度:已完成 
全文字数:110883字 
是否出版: 已由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版 
 文案 :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1楼2009-10-05 15:51回复
    题记--明晓溪: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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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09-10-0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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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一章 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3楼2009-10-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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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4楼2009-10-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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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  sunshine!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5楼2009-10-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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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6楼2009-10-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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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 
                  “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 
                  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 
                  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 
                  “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 
                  “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 
                  “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 
                  希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 
                  “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 
                  “多少吧。”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香港人还不是看不起大陆人!”大宝从香港回来后感受颇深。 
                  “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 
                  “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口不绝,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 
                  “……”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愣愣地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7楼2009-10-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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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乃蛮夷!” 
                    扑嗤!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地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8楼2009-10-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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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9楼2009-10-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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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笙来不及考虑这是怎么回事,车子已经没入下班的车流里了。 
                        “中餐还是西餐?”以琛注视着前方的交通状况,开口问她。 
                        “中餐。”她反射地回答,说完才发觉不对,什么中餐西餐,他要请她吃饭吗? 
                        以琛冷冷地瞥了她一眼:“你还会拿筷子吗?” 
                        默笙假装没听到他的冷嘲热讽,小心翼翼地问:“你要请我吃饭吗?” 
                        “你捡到了我的皮夹,于情于理我都该谢谢你。” 
                        “其实不用这么客气。”默笙讷讷地说,一阵沮丧涌上心头,什么时候他们到了说这种话的地步了呢? 
                        晚餐是在著名的秦记吃的,优美的环境,美味的菜肴,周到的服务都无法改善默笙的用餐心情,对着对面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注定要消化不良。 
                        悦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餐桌上的沉闷,以琛接起手机。“喂……对……我在秦记……不是,还有赵默笙……恰好遇见……好。” 
                        他突然把手机给她:“以玫想跟你说话。” 
                        默笙一呆接过:“喂。” 
                        “喂,默笙。”轻柔的嗓音从彼端传来。 
                        “以玫,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两头都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还是以玫说:“默笙,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还不错,简直要乐不思蜀了。”默笙故做轻松地说,没注意到对面的以琛动作突然一滞。 
                        “嗯。”又是一阵沉默,以玫说,“你可以把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找个时间见一见。” 
                        “好的。”默笙报上手机号码。 
                        “嗯,那再见了。” 
                        “再见。” 
                        收了线,她合上手机还给以琛,他却没接。“把你的手机号码输进去。” 
                        默笙一怔,低头输入号码,却在输入姓名时犯了难。 
                        “你是用什么中文输入法?” 
                        “笔画。” 
                        “哦。” 
                        还是打不出来。“默字怎么打?” 
                        以琛伸手拿过她手中的手机:“我来。” 
                        默笙尴尬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银灰的手机上优雅快速地跳跃,几秒钟时间就打好,合上收进衣袋。 
                        “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 
                        “不是,你的手机我不会用。”默笙讷讷地解释。 
                        他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晚餐就在这样沉默的气氛中度过,甚至一直持续到他送她回家。 
                        默笙下车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点点头,开车飞驰而去。 
                        默笙站在原地,只觉得茫然,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意识到路人怪异的眼光才如梦初醒,脚步匆匆地奔上楼。 
                        “相、相亲?”默笙拔高声音叫道。 
                        “你小声点!”花仙子捂住她的嘴,默笙咿咿呀呀的,花仙子警告她说,“不准叫出声,知道了吗?” 
                        默笙赶紧点点头,等她一放开就问:“你要去相亲?”


                    12楼2009-10-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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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陪她去相亲也挺好玩的,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人家会看上她,只要去吃饭和看花仙子耍宝就行了。 
                          不过,“今天又是什么人?” 
                          “呵呵呵呵,青年才俊哦,外科医生,吃西餐,哈哈哈哈……” 
                          默笙看她得意的样子不禁好笑。她还真有办法,相亲对象一次比一次优秀,不过从来没有逮到过就是了,反而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为她的好朋友或朋友夫,反正是不可戏的那种。二十九的高龄,花仙子已经发誓是男人就嫁了。 
                          由于要早点回家“打扮”,默笙准时下班,不可避免要碰到楼下的何以琛。默笙只想低着头走过,不料花仙子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神很凶恶地望着何以琛……身边的那个美女。 
                          “太过分了!”花仙子咬牙切齿地说。默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到以琛和那个美女面前。 
                          “狐狸精,你又在勾三搭四。” 
                          那个美女居然也一反娇柔,凶巴巴地说:“相亲狂,你又拉着别人陪你去相亲?”她瞥了默笙一眼。“人家可比你漂亮得多,你等着当壁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吧!” 
                          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吵起来,默笙目瞪口呆,尴尬地朝以琛打招呼:“嗨!” 
                          他的脸色看来很差,也对,女朋友被骂狐狸精谁都不会开心。 
                          “呃,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有口无心。”默笙帮花仙子说。 
                          以琛的眼神像要杀人一般,声音冷得可以结成冰:“你要去相亲?” 
                          “呃,对……”默笙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迟疑的态度反而让人肯定。 
                          他什么都没说,表情阴霾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以琛,等等我。”那个和花仙子吵架的美女一见他走了,不再恋战,急忙跟上。 
                          默笙暂时无心整理自己的心情,因为花仙子的表情实在很怪异,居然在……哭? 
                          花仙子哎!天天耍宝的花仙子在哭? 
                          “小红,骂不过人家就哭,很可耻唉。” 
                          “你懂什么!”花仙子睁着泪眼瞪她,“她抢了我第一个男朋友。” 
                          呃,果然是深仇大恨!默笙顿时同仇敌忾,拍拍她的肩膀。“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今晚就找个好的气死她。” 
                          “我不是气她抢了我喜欢的人,我是气她为什么抢了又不珍惜,害他出了车祸,因为他的腿断了又抛弃他。她怎么可以这样呢!她这样的人为什么他现在还爱她呢?他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就因为我没有她漂亮吗?呜呜……” 
                          默笙听呆了,没想到成天花痴兮兮的花仙子有这样的一段故事,果然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越脆弱吗? 
                          因为一直安慰她,她们俩首次迟到,默笙也没来得及化丑妆,花仙子心情低落,难得的没有主动没有耍宝,结果…… 
                          两位优秀的外科医生居然对她们很有意思?! 
                          妈呀!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由于男方的过度热情,四个人去看电影唱歌吃夜宵,玩到十一点多才回家。 
                          眼看家门在望,默笙总算松了一口气:“郑医生,我到家了,谢谢你送我回来。” 
                          “哦。”郑医生打住关于心脏病的话题,绅士地说,“那晚安,赵小姐,今天过得很愉快。”


                      14楼2009-10-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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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章 靠近 
                        有什么事情比花仙子要当淑女更难的吗? 
                            “阿笙,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要不然这件?”服装店里,花仙子比着衣服,问一大早就被她连环夺命Call拉来当参谋的默笙。 
                            “嗯,这件。” 
                            “那是我今天穿来的。”花仙子的脸黑了一半,“阿笙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一大早就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的。” 
                            “呃……”默笙心虚地笑两声,连忙转移话题,很正经地说,“小红,扮淑女最关键的又不是衣服。” 
                            “那是什么?” 
                            “言谈举止啊。”默笙举例说,“比如说,要是人家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音乐,你千万不能说是重金属摇滚。” 
                            “我不听摇滚。”花仙子喜滋滋地说,“我最爱的是小齐和阿牛的《浪花一朵朵》。” 
                            这次轮到默笙的脸黑了一半,脑海中冒出三个穿花裤衩带着傻笑的男人抱着吉他满海滩追比基尼女郎的画面,耳边还有花仙子兴奋的配音:“特别是‘美女变成老太婆’这一句,直接地表达了我对未来的期望……” 
                            “……你们在一起时千万不要讨论音乐。”默笙坚决地说,“或者谈谈电影?晚上你们不是要看电影吗?这也很能显示一个淑女的品位和气质的。” 
                            “电影吗?”花仙子两眼放光,“我喜欢《大话西游》,里面的罗家英好帅哦,而且说话好有哲理,特别是那句‘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包含了伦理、爱情、医学和宗教,简直是‘众生平等’的最好诠释……” 
                            “……小红。”默笙困难地说,“我想,晚上你还是不要说话好了。” 
                            好不容易花仙子肯放人,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默笙回家睡了一觉起来就一头扎进暗房,等她再出来,天色已经全暗,看看壁上的钟,竟然七点半了。 
                            肚子饿得不行,打开冰箱却什么吃的都没有,默笙拿起钱包钥匙,准备去趟超市。 
                            走下楼,穿过花圃,默笙的脚步蓦地定住,抬眸。 
                            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他站在那里,眼神透过缭绕的烟雾定定地无言地锁住她。 
                            以琛! 
                            他远远地站着,不急着靠近。他今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衫长裤,却硬是能穿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来。她以前常常迷恋地看着他说:“以琛,为什么你穿什么都好看呢?”回答她的是以琛没好气的大白眼。 
                            以前!又是以前!赵默笙,你有点出息!不能再想了! 
                            以琛掐灭烟,走到僵住的她身边。 
                            “能不能陪我走走?” 
                            “……好啊。” 
                            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以琛还没有开口的意思。默笙忍不住问:“我们去哪里?” 
                            “到了。” 
                            公车站?他们要坐公车吗? 
                            “有没有硬币?” 
                            “有。”默笙从钱包里挖出几个硬币,摊在手里。 
                            “给我一个。”以琛从她摊开的手里拿走一个硬币,指腹无意地划过她的掌心。 
                            默笙一愣,连忙缩回手,他却似乎一无所觉,侧对着他,眼睛注视着公车来的方向。 
                            “上车吧。”


                        16楼2009-10-0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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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 
                              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咦,那个是不是你们系的周教授?”默笙指着不远处散步的老头。 
                              以琛掉转视线看去,点点头站起:“我去一下。” 
                              默笙看着他走过去,周教授看到他,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说了几句话,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 
                              这个老教授的头发是越来越少啦! 
                              说起来,她会认识这个法学院的名教授,完全是因为以琛的关系。 
                              那时候以琛忙于学业家教系务,她这个女朋友也不太能找到他,为了有多点时间和他在一起,她没课的时候就跑去他系里上课,这个周教授的刑法学她从头到尾整整听了一个学期。不过到现在她还是连刑法学上最基本的“无罪推定”都弄不清楚。不像以琛,被她硬拉去听了几节高等数学,期末的时候居然能帮她复习抓题。 
                              不知道以琛说了什么,周教授居然向她这边看过来,笑眯眯地朝她点了点头,才走开。 
                              等以琛回来,默笙好奇地问:“你和他说什么?” 
                              “我说我和一个朋友回来看看。”以琛奇异地看了她一眼,“周教授还记得你。” 
                              “是吗?”默笙讷讷地说,“他大概对我印象深刻。” 
                              她在这个教授的课上闹过笑话。 
                              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 
                              她一头雾水。什么甲乙丙丁?还戊己庚辛呢! 
                              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 
                              哦!对了,他们不久前才吵架,以琛正生她的气。可是见死不救,也太小气了吧。 
                              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 
                              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默笙现在还记得当时教室里爆发的笑声。 
                              以琛轻笑了起来:“的确是印象深刻。” 
                              默笙呆呆地望着他,他在笑吗?终于不再冷着脸,把她当做一个陌生人? 
                              “唔……”她蓦地转过脸,掩藏住心中的情绪,不再看他,不太自然地说,“谁叫你见死不救!” 
                              她还在记恨这件事?以琛心中五味杂陈,又有些好笑。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


                          18楼2009-10-0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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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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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坐公车,回到楼下,默笙停住脚步说:“我到了。” 
                                “嗯。”他也停住。 
                                “那,再见。” 
                                “再见。” 
                                默笙走了两步回头,他还站在路灯下。“你?” 
                                他眼睛越过她盯着远处,欲言又止,半晌才说:“昨天,我很抱歉。” 
                                “……没事。”默笙颇不自在地说,“昨天你喝醉了。” 
                                “是吗?”以琛顿了顿说,声音里微微带着讽刺。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你今天心不在焉。”讨论一个棘手的案子的时候,向恒突冒出一句。 
                                以琛镇定地抬眼望他:“我认为我的提议还不错。” 
                                “是不错。”岂止不错,简直是好极了,“可是你还是心不在焉。” 
                                “好吧。”以琛扔掉手中的笔,“你想问什么?” 
                                向恒笑起来,难得见他这么沉不住气,“我们的赵小学妹回来了?” 
                                以琛扬眉:“你怎么知道?”他反常得这么明显吗? 
                                “那天我在楼下看到。”向恒解开他的疑惑,“她似乎……变了不少。” 
                                是不少。以琛不说话了。 
                                这时老袁推门进来嚷嚷:“喂,今天联合的人请吃饭,你们一定要和我一起去。” 
                                联合律师事务所和袁向何同为A城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虽然难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私底下交情却还都不错。这次老袁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于是就在得月楼设宴请客。 
                                说起来联合的那帮人也不安好心,谁不知道联合的霹雳玫瑰对袁向何的何以琛很有意思,把他们凑在一起,分明是要看好戏。许霹雳擅长攻击,而何以琛的防守向来滴水不漏,可以想见,今天的晚餐必定热闹有趣得紧。老袁已经开始期待了。 
                                得月楼位于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夜幕低垂,华灯初上,酒过三巡。老袁和联合的几个律师都是很会耍嘴皮子的人,笑笑闹闹吵得不得了。向恒坐在窗边,耳朵里听着他们瞎侃,眼睛却不自觉地瞥向窗外。 
                                都市的夜晚灯火霓虹,宽阔的马路上熙来攘往的人群


                            26楼2009-10-0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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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织移动。 
                                  等等,那是…… 
                                  “老向,你不说话在看什么?”李律师凑过头来,顺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对面的大街上,有一个女子手拿着相机在拍什么,不长不短的头发,套一件宽松的淡蓝色衬衫,牛仔裤,身上还挂了两三个长短不一的相机。 
                                  “这是你喜欢的类型?”李律师感兴趣地说,看不清相貌,不过感觉很像个学生。 
                                  这可不是他的类型。向恒转过头,见许大美女正锲而不舍地对以琛穷追猛打,以琛有礼地客气地应对。如果再加上她……那可好玩了! 
                                  “以琛。”向恒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指指窗外。 
                                  这下不止何以琛,所有人都看向窗外,不过,看什么?大家都很茫然。 
                               
                                  以琛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正在取角度的赵默笙,放下手中的酒杯:“我出去一下。” 
                                  除了向恒气定神闲,其余人都差点趴在玻璃窗上了。看着何以琛高大的身影快速地穿过马路,停在一个陌生的女子几步远的地方,却只是静静地看着,没有惊扰她。那女子似乎一无所觉,等拍完照片回头——啊!好可惜!她背对着他们,看不清表情,然后两人说了几句。 
                                  然后…… 
                                  一帮人下巴差点掉下来了——何以琛!他、他、他…… 
                                  他居然强硬地抓住了人家的手? 
                                  何以琛哎!向来对女人很冷淡的何以琛居然会有这么激烈的动作,怎么可能! 
                                  大家都很有默契很同情地看向在场的唯一女性,许大美女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也对喔!本来以为何以琛对女性疏远是天性冷漠,搞了半天原来人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这么炽烈的。 
                                  这实在太打击女性自尊了! 
                                  虽然平时被许霹雳的伶牙利齿气得不行,但好歹是一个事务所的,总有同事之谊。胖胖的张律师开口打探敌情:“老向,她是谁?” 
                                  向恒的表情有点莫测高深:“你怎么问我?应该问以琛才对。” 
                                  张律师敬谢不敏:“我可不敢指望能从何以琛嘴里套出什么。” 
                                  向恒笑笑说:“他的外套还在这,总要回来拿。” 
                                  一会儿以琛果然回来,很抱歉地说:“老李,我有事先走了。”老李算是今天请客的东家。 
                                  老李还没说什么,向恒倒先开口:“你这样就走未免太不给面子,不如叫赵默笙过来一起,我也好几年没见她了。”转头问老李:“介不介意多个人?” 
                                  老李连忙点头:“可带家属,可带家属。” 
                                  以琛沉吟。 
                                  许霹雳阴恻恻地开口:“何大律师交个女朋友都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吗?” 
                                  默笙还在马路那边的人行道上傻傻地发愣,想着她和以琛这样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朋友不像朋友,情人不像情人……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手机又响了,接起来是以琛。 
                                  “我走不掉……” 
                                  哦,那好啊,默笙松了口气。 
                                  “……你过来吧!” 
                                  电话挂了。默笙连跟他商量的机会都没有,看看对面的得月楼,收拾东西,穿过马路。 
                                  以琛在门口等她,默笙犹豫地说:“我进去不太好吧。” 
                                  以琛轻描淡写:“几个同行,没事。” 
                                  可是,她是以什么身份出现呢? 
                                  这句话她还是咽了回去。这些日子,以琛偶尔会找她,但都是刻意地保持距离,只是这样的接触已经让她不安。 
                                  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离他远一点…… 
                                  待他们一走近,一帮人老实不客气地打量起默笙来,长得还挺不错,穿着很随性,头发短了一点,少了些韵味。比起围在以琛身边的女人,一般。 
                                  率先打招呼的是向恒。 
                                  “赵默笙,这么快就回国了?”他笑得温和,话里却微微带着刺,“我还以为你要让以琛苦守寒窑十八年呢。”


                              27楼2009-10-0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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