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
1、应回避的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比如你和某女结婚,那么某女的直系血亲就为你的近姻亲。比如:岳父的哥哥或者弟弟就不属于近姻亲,但岳父的父母,岳母的父母就是近姻亲。
2、定向招聘:
按照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4、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处理方式: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最低合格分数线与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考试出成绩之后,对于招考比例较低的岗位会出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情况,此时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实有合格人数而不是根据招聘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6、递补进面:
一般规定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事业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查看招聘简章,以各地区教师招聘要求为准)
7、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
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事业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以上关于政策名词解读,稍稍告一段落……
随着考试的临近,中公教育在此也想勉励大家,如果你想成功,当以夯实基础为良友,以教师引领为参谋,以刷题演练为兄弟,以冲刺拔高为哨兵,持之以恒,争分夺秒,在弯道期实现梦想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