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应该是凶手,这点没什么好质疑的。
因为最初审案的时候即便存在刑讯逼供,那也是在具体细节上逼供,不是在有没有杀人这件事上逼供。刑警审讯肯定一上来是让罪犯自己交代做了什么, 不可能说“谁谁谁死了,是不是你干的?”, 而应该是“自己做了什么,我们都已经知道了,趁早交代,坦白从宽”, 他自己心虚加上压力大,很快就交代了,所以警方才说他交代了只有凶手才知道的案情。这一点很好理解,就像一个人丢了钱包,到招领处去领,人家肯定不会说这是不是你的钱包, 而应该是让失主自己描述一下钱包什么样子,对得上号才是真的失主,不是冒领,然后才能吧钱包归还给此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没杀人,是不会知道一个月前报失踪的女生现在已经死了这样的事情的,甚至都不会往这件事情上想。毕竟学校发现了尸体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通知所有学生啊,况且当时还是寒假期间。肯定说“交代什么呀, 我什么都没做呀?”。只有凶手才会交代自己杀人,受害人已死这样的实情。
我觉得认为张志超不是凶手的人混淆了两个概念,认为:翻案=张志超没杀人。其实张志超翻案翻的是“强奸罪”, 不是“误杀”罪。这一点,看一下他被释放后的采访就能看出。采访中,包括案卷里面从头到尾都是说“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本没提杀人这回事。感觉杀人或者误杀一词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而是单纯的“强奸罪”。我认为正因为如此,张志超才觉得翻案有理,不然自己那一关都过不了吧!但是为什么没有证据,其实距离案发接近一个月,张志超有充足的时间去销毁证据啊,他之前也供述了小刀扔到垃圾堆等等,那些垃圾基本上每天都清理出去,所以找不到凶器,而且律师所说的三分钟没有作案时间,那个洗刷间根本不使用,他根本不需要三分钟内就去买锁,因为没有人会去那里,被抓到了要被扣分和通报处分。说白了,当中的那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张的心里最清楚!!
因为最初审案的时候即便存在刑讯逼供,那也是在具体细节上逼供,不是在有没有杀人这件事上逼供。刑警审讯肯定一上来是让罪犯自己交代做了什么, 不可能说“谁谁谁死了,是不是你干的?”, 而应该是“自己做了什么,我们都已经知道了,趁早交代,坦白从宽”, 他自己心虚加上压力大,很快就交代了,所以警方才说他交代了只有凶手才知道的案情。这一点很好理解,就像一个人丢了钱包,到招领处去领,人家肯定不会说这是不是你的钱包, 而应该是让失主自己描述一下钱包什么样子,对得上号才是真的失主,不是冒领,然后才能吧钱包归还给此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没杀人,是不会知道一个月前报失踪的女生现在已经死了这样的事情的,甚至都不会往这件事情上想。毕竟学校发现了尸体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通知所有学生啊,况且当时还是寒假期间。肯定说“交代什么呀, 我什么都没做呀?”。只有凶手才会交代自己杀人,受害人已死这样的实情。
我觉得认为张志超不是凶手的人混淆了两个概念,认为:翻案=张志超没杀人。其实张志超翻案翻的是“强奸罪”, 不是“误杀”罪。这一点,看一下他被释放后的采访就能看出。采访中,包括案卷里面从头到尾都是说“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本没提杀人这回事。感觉杀人或者误杀一词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而是单纯的“强奸罪”。我认为正因为如此,张志超才觉得翻案有理,不然自己那一关都过不了吧!但是为什么没有证据,其实距离案发接近一个月,张志超有充足的时间去销毁证据啊,他之前也供述了小刀扔到垃圾堆等等,那些垃圾基本上每天都清理出去,所以找不到凶器,而且律师所说的三分钟没有作案时间,那个洗刷间根本不使用,他根本不需要三分钟内就去买锁,因为没有人会去那里,被抓到了要被扣分和通报处分。说白了,当中的那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张的心里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