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月16月16日驾驶汽车追尾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汽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距离双黄线30公分左右。汽车左前方撞到电动三轮车右后方。
报警处理双方车辆被交警依法带走。
责任划分为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保险理赔后对方要求我额外赔偿其他费用。双方经过交警调解要求我为对方出违章行驶的罚款后双方达成协议互补追究责任。
对方罚款内容(无证驾驶,车辆没有上牌,违规载人。违章按照机动车标准)
我的罚款内容(未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内容如实诉说。
报警处理双方车辆被交警依法带走。
责任划分为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保险理赔后对方要求我额外赔偿其他费用。双方经过交警调解要求我为对方出违章行驶的罚款后双方达成协议互补追究责任。
对方罚款内容(无证驾驶,车辆没有上牌,违规载人。违章按照机动车标准)
我的罚款内容(未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内容如实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