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返场:“赴宴斗鸠山”一场最原始的版本,李玉和受刑之后是不再上场的.后来的返场戏是李少春建议加上的.加上这段戏,我想肯定是李少春先生受了他的得意之作<野猪林>的启发.这出<野猪林>的戏完全是由李少春自编自导自演的杰作.其中“白虎堂”一折.高俅责打林冲八十棍后,林冲依然傲然屹立,毫不屈服.把林冲的某些元素借鉴运用于李玉和身上,恰如其分,适得其所.虽然林冲与李玉和身处不同时代,身份,性格和境遇也各有不同.但是,在疾恶如仇,宁死不屈方面,却有极其相似,一脉相通的地方,这就叫作自古英雄有血性,岂肯贪生又怕死!李少春的<野猪林>问世后,观众的反响一直很热烈,其中当然也包括那场<白虎堂>的精彩表演.<野猪林>堪称是李少春艺术风范和艺术特点的集大成者.由李少春出演李玉和,在当时,确实也是一个最佳的选择.而李玉和身上带有李少春的风貌,本身就不奇怪.越有个性特色,越有艺术魅力是一切表演艺术的通则,对于京剧艺术来讲,流派的形成都是如此.因此,有人指责李少春演的李玉和有林冲的痕迹,有损英雄形象,纯属胡搅蛮缠,不懂艺术.梅兰芳有句名言说得好:演戏的人必须做到“是我而非我”.“是我”就是个人特色,一出戏演下来,连这个戏是谁演的都不知道,这个戏肯定算不得成功.如果一个演员在演戏的过程中连自己的特色一点都没有,这个演员当然也算不得是什么好演员.当然,光有“是我”也不行.演戏还必须是“非我”, 否则只能是千人一面,也谈不上是真正的特色.“非我”就是把个人风格彻底融化于各个剧目中的不同人物之中.在大同之中求不同,在不同之中求大同,这样才能算是真正的艺术大师.从<红灯记>演出的反映来看,李少春确实做到了这一点,钱浩梁再怎么样,他走的还是李少春的路子,影子还是李少春的影子.个人的东西虽然有,但绝非达到标新立异之程度,大家只要对照一下师徒二人前后的录音资料,即可一目了然.李少春把个人风格巧妙地融化于李玉和的形象之中,事实上对挖掘,充实,展示和丰富李玉和大无畏的民族气节和斗争精神起了不容置否的作用.李玉和受刑之后,重被推上,踉跄挺立,转动椅背,倾泻满腔愤怒,以一段满工满调的嘎调加【西皮快板】把气氛推向极点,圆满结束这段“赴宴斗鸠山”的戏,痛快淋漓,感人至深.而其中的“狼心狗肺贼鸠山”的嘎调,更是令人惊叹.与<野猪林>“八十棍打得我”一句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