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熊逸讲解夜泊秦淮,杜牧原来有这层深意。好像杜牧在批评歌女无情无义:国都亡了,还在不知羞耻地唱过去那些亡国之音。但杜牧是唐朝人,在那个男权社会里,用男人的气节要求女人也可以吗?何况是用士大夫的标准要求歌女,这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呢?再往深里想想,歌女是卖唱的,唱什么歌不由自己做主,而是由花钱的人做主。这些花钱的人显然不会是贩夫走卒,而是有身份和权势的人。“不知亡国恨”的不是歌女,而是这些人,这才是真正值得批判和伤感的。如果再多想一层,南陈的灭亡对陈后主一家来说是灭顶之灾,但对平民百姓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呢?国家换了一个主人,百姓生活就真的水深火热了吗?至少早在陈后主统治的时代,百姓的生活已经是水深火热了。这样的王朝值不值得效忠呢?对于国家的兴亡,匹夫难道有责吗?也许匹夫真的有责,他们既然作为陈国子民,无论如何都应该站在陈后主的一边。但歌女这种在任何王朝里都没有地位的女人,从来都只是男人玩物的女人,她们如果也有亡国之恨的话,这份恨意到底从何说起呢?如果再多想一层,在杜牧生活的时代,唐王朝早已经由盛转衰,藩镇军阀渐渐形成割据势力,和中央朝廷分庭抗礼了。在这样的局势下,竟然还有人有心消遣,在《玉树后庭花》的靡靡之音里自得其乐,这难道不是很可悲的现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