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南京工作,换了好几份工作,最后一份工作是在南京美芝嘉房地产,一直上到放年假,然后今年3.1过去辞职,因为疫情,也因为家里的因素,所以去辞职,然后辞完职就回老家了,结果到了发工资的时间,直接给我少发了将近一千块钱,作文为什么会少发这么多,结果告诉我说,就因为我在离职表上写的最后上班时间是1.15号,所以后面所有的包括带薪年假都不算数了,最主要的是根本没有人和我说过这种事啊,我一点不知情,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想问下各位友友们,这样正常吗?对方这样扣工资是合法合理的吗??#辞职后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