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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 赵丽颖2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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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8日,演员赵丽颖2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被告高*龙、杨*洪因公开发布针对赵丽颖的侮辱、诽谤性言论被判构成对赵丽颖名誉权的侵犯,须向赵丽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
此外,因被告梁*在被起诉时为未成年人,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梁*主动联系代理律师向赵丽颖表达歉意并表示认识到其错误的严重性,愿意向赵丽颖公开致歉。基于其主动致歉的诚意、未成年人的身份以及家境困难等因素,赵丽颖决定以非判决的方式终结此次维权诉讼,在其公开致歉及承担基础维权成本的基础上,免除梁*经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等法律责任。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法,我们支持颖宝合理合法的维权,也欣赏赵丽颖了解当事人情况后对其作出最大程度的减免赔偿的行为,所有人都应该明白,追星应该是美好的,切勿丧失了作为社会人的基本法律和道德底线!所有的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要在规定约束下的自由!
附:星权案件播报+梁*致歉声明、高*龙致歉信



(图文/@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1楼2020-03-17 13:02回复


    2楼2020-03-1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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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赵丽颖维权!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4-2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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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伟 得跪!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03-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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