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其中,城镇未成年人的上网比例达到95.1%,而农村未成年人的上网比例也达到89.7%。得益于网络接入门槛降低、政策推动力度大,互联网已经高度普及未成年人群中。但巨人统平网络提示,这背后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需要加强。
未成年人上网,排在前几位的是利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用户自制的短视频作为新兴娱乐类应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使用比例达到40.5%。从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来看,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显著低于其他学历段,而在网上看短视频、玩游戏、看动漫或漫画的比例差异相对较小。初中生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高中生网上活动则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普遍使用微博、论坛、网上购物等互联网应用。
其中,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网上讽刺或谩骂、自己或亲友在网上被恶意骚扰、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公开。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针对上述问题,69.1%的未成年人知晓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的网络权益维护认知率达到80%左右,小学生也达到59%。但是,曾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或接受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比例只有15%,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自我保护的应用水平较低。
在研究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的基础上,巨人统平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增设“网络保护”章节,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减少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不良信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制定有效措施。
二、明确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网络游戏中强化实名验证及身份识别、防沉迷设置、家长守护工具等技术措施。
三、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家庭和学校共同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对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以心理干预为主的教育矫治。
四、在现有的治安、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网络儿童色情、性侵等犯罪明确界定范围、提高惩处力度,并探索建立从业禁止、涉罪嫌疑人信息公开等制度。
未成年人上网,排在前几位的是利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用户自制的短视频作为新兴娱乐类应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使用比例达到40.5%。从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来看,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显著低于其他学历段,而在网上看短视频、玩游戏、看动漫或漫画的比例差异相对较小。初中生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高中生网上活动则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普遍使用微博、论坛、网上购物等互联网应用。
其中,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网上讽刺或谩骂、自己或亲友在网上被恶意骚扰、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公开。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针对上述问题,69.1%的未成年人知晓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的网络权益维护认知率达到80%左右,小学生也达到59%。但是,曾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或接受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比例只有15%,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自我保护的应用水平较低。
在研究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的基础上,巨人统平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增设“网络保护”章节,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减少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不良信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制定有效措施。
二、明确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网络游戏中强化实名验证及身份识别、防沉迷设置、家长守护工具等技术措施。
三、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家庭和学校共同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对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以心理干预为主的教育矫治。
四、在现有的治安、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网络儿童色情、性侵等犯罪明确界定范围、提高惩处力度,并探索建立从业禁止、涉罪嫌疑人信息公开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