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住西区绿杨新苑44-401室。房租从来没有拖过时间,都是白天和我要,晚上就转他。3.1号退房,也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本打算要拿押金抵2月房租,她不同意,我也没有计较就把2月房租转她(2月疫情期间没有住)。3.1号退房那天也告知要她本人到现场,可是她本人说在东站过不去要晚上回去的时候去看,在我一再要求下她还是不去(她不去就怕她但是找理由扣押金,所以要要求她现场好说清楚)最后她说把房间的照片拍几张发他,还说人家都是这样退房的,照片发她后又说还没去看,等看了房子后再转我,期间一直找理由又说不在扬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