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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角度三点质疑山西五寨县抓记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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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伟大中国的司法宗旨和理念。然而山西省有一个重镇五寨县,有多起案件似乎都缺失公平正义,失地村民主张占地补偿被强判有罪,种粮大户获5种罪名而送进监狱,官员将记者叫去五寨设伏抓捕。本文先就山西五寨县抓捕记者一案,提出三点质疑!
第一点,是害怕问题暴露还是记者要挟?五寨县深沟子村修路征地存在贪腐问题,失地村民被抓捕,记者获知线索后前往五寨县调查,电话向村民核实举报材料,之后走访政府官员,然后去到网吧整理材料文章,其时曾走访过的副县长张广建致电记者,要求将文章写好传与他们,之后五寨县并未书面回复记者,记者也没有说过要曝光此事。期间深沟子村所属刘台办事处主任电话通知记者过去五寨县,其又找来公路项目部经理及副经理,坐在一起吃饭喝酒,撮合赞助媒体,当时项目部经理表示开工后再说,然后记者就返程。
判处记者敲诈的主要证据包括写的文章,这篇文章起初是政府副县长主动要去的,要走之后没有书面回复,记者从未以曝光相要挟,第一次是在官员介绍下见到项目部经理沟通,也并没有要挟之语。那么这篇文章如何能够成为敲诈勒索的证据?文章是作为一县分管副县长考虑问题影响,主动打电话向记者要去文章,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严格讲本案中副县长张广建是主要证人,但是开庭未见其证人证言,显然对此关键问题未予查明。
第二点,官员叫记者去敲诈合乎情理吗?本案中记者调查走访五寨县相关官员,之后应刘台办事处主任通知去见公路项目部经理,而在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记者忙于别事再未主动致电五寨方面。直到2018年6月7日,刘台办事处主任致电记者,说公路项目部经理在县里,赶紧过来见一下,于是记者8日过去五寨县,但过去后经理不在由项目部副经理陪同吃顿便饭,饭间因为经理不在只字未提赞助,饭后办事处主任安排宾馆记者休息,接下来就发生警察设伏于宾馆,办事处主任与副经理过来送装钱塑料袋,然后记者就被抓捕。
上述内容在警方询问记者的时候,应该清楚明白地记录于案卷。如果硬性说记者敲诈,有五寨县科级官员请记者来敲诈的吗?如果记者真是敲诈,应该是要挟强迫对方给钱,何必跑一百多公里来五寨县沟通?记者在看守所时,刑警专门提审过记者,核实是否刘台办事处主任叫记者过来,当时翻出手机通话记录查看,然而开庭时并未见关于这一情节的内容。在检察官来看守所提审时,记者也陈述案件疑点,当时一位男检察官用笔记录。而对于记者的如实陈述,一位女检察官却说,不用说了,你就认命吧,言下之意已经定罪了。
第三点,该敲诈奇案的被敲诈主体是谁?在看守所时曾写过篇文章:五寨县官员请记者来敲诈的中国奇案。记者出狱后就此奇案咨询北京律师,多位律师表示疑点重重,首先指出本案的被敲诈主体模糊,所谓记者敲诈的主体是五寨县政府?还是公路项目部?这一点法庭应该审理查明,连记者到底是敲诈谁都没有搞清楚,就判决记者有罪显然存在瑕疵。如果说记者敲诈五寨县政府,但是你副县长要走材料,刘台办事处主任叫来记者,这显然难以自圆其说;如果说记者敲诈公路项目部,从始至终都是官员在协调沟通,记者并未明确或硬性向对方表示要多少钱,最后过来送装有3万元的塑料袋也是官员陪同。
最后郑重声明,写此文章不是为了洗清自己,更不是说记者有多么高尚。发文目的是为了推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警示提醒某些地方执法机关,办案必须认真查明事实真相,不能抓几点可以定案的要素判决完事。任何案件都有来龙去脉,本案中政府副县长开始不向记者要去文章;刘台办事处主任不联系记者去见公路项目经理;案发2018年6月8日记者被叫去五寨县,既没表示要赞助更没说半个钱字,官员和项目经理不来送钱,请问会不会发生这起中国记者敲诈奇案?关于上述三点抓记者案件质疑,希望山西五寨县方面理上网来!


1楼2020-03-22 14: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