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面试成功,都谈妥了后,新公司发给我的电子版的offer, 然后我当天就在原单位申请辞职,领导同意,开始走流程。
结果第二天新公司有通知我说,不录用我了,昨天他们发的 offer 作废。
但是我这边已经申请辞职,不可能在原单位继续工作。
现在相当我没没工作了。
新公司 发了 offer 后又说作废不录用我,导致我失业,还赔了原单位一笔培训费。这种情况,可以劳动仲裁 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目前有的证据材料: 电子版offer, 聊天的微信记录, 电话录音。
而且我原单位和新单位不在一个城市,原来的在杭州,新的 在天津。
我面试成功,都谈妥了后,新公司发给我的电子版的offer, 然后我当天就在原单位申请辞职,领导同意,开始走流程。
结果第二天新公司有通知我说,不录用我了,昨天他们发的 offer 作废。
但是我这边已经申请辞职,不可能在原单位继续工作。
现在相当我没没工作了。
新公司 发了 offer 后又说作废不录用我,导致我失业,还赔了原单位一笔培训费。这种情况,可以劳动仲裁 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目前有的证据材料: 电子版offer, 聊天的微信记录, 电话录音。
而且我原单位和新单位不在一个城市,原来的在杭州,新的 在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