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商标被撤三,通常满足以下条件时,商标才会被撤销。
(1)必须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即停止使用的行为是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而不能是断续的,累计的三年以上。
(2)关于三年的计算,一般认为,3年的计算应该是自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倒推3年。比如:申请人是在2012年7月1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某注册商标的申请,那么判断是否先存在停止使用的时间段,应该是2009年7月1日到2012年7月1日。
(3)关于停止使用的理解。停止使用中的使用,应当是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
(4)没有停止使用的正当理由。根据《商标实施条例》第66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持有人提出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说明不适用的正当理由,不予撤销。
(1)必须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即停止使用的行为是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而不能是断续的,累计的三年以上。
(2)关于三年的计算,一般认为,3年的计算应该是自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倒推3年。比如:申请人是在2012年7月1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某注册商标的申请,那么判断是否先存在停止使用的时间段,应该是2009年7月1日到2012年7月1日。
(3)关于停止使用的理解。停止使用中的使用,应当是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
(4)没有停止使用的正当理由。根据《商标实施条例》第66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持有人提出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说明不适用的正当理由,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