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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09年吧规和注意事项←(最新修订,进吧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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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禁水与回复〓〓〓〓〓〓〓〓〓〓〓〓〓
谢谢合作!


IP属地:上海1楼2009-10-23 21:55回复
    【09年发帖新格式 】
    ※(为了保持香薰恋人吧版式整洁美观,避免格式混乱,请吧亲们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发贴)
    【】+内容
    请吧亲们一定要按照格式发帖。
    一切非正确格式者在经吧主或小吧提醒后,仍未在24小时之内恢复正确格式的,一律不精且处以删贴处理,24小时后将由小吧或吧主重新代为发帖。
    之前的暂不作处理,望亲们今后能注意遵守。  
    (注:“【】”用智能ABC打“V1”或搜狗“{}”就可找出)
    【】在【】写下你发帖子的主题。  
    其他主题的帖子模式按照这个【】 +您自己撰写的标题
    ★〖这个贴吧是为喜爱《香薰恋人》一书的朋友们所建立的。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请大家互相尊重,并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请大家踊跃发言。〗


    IP属地:上海3楼2009-10-2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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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回帖要求】
      ※(这条一定要注意!)
      Ⅰ.关于发贴回帖要求
      1.发贴的亲请尽量用注册的百度ID来发言,IP不要出现得太多。
      2.回贴请尽量满15字(指不带图),要汉字,标点和英文不算,否则等于没回。{满15字的帖子可以算两个贴子的分}  
      发贴回帖请尽量图文并茂,带图的贴子不满15字的也可以得分  
      Ⅱ.关于回贴要求
      1.看贴回复是最基本的礼貌,回贴请尽量做到有内容,这样也是给发贴人的一种支持与鼓励^-^。请多回精品贴,回精品贴的分比回普通帖的分数要高。
      2.每位吧友都有言论自由,但是请不要语出脏话、对其他吧民做出人身攻击,一旦发现,回帖将被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2.请吧友对没按格式发或主题重复的贴子,不要进行回复了,因为贴子将会删除。  
      3.请不要无意义顶贴(如超过一年以上的旧贴)  
      Ⅲ.关于文章精品帖子要求:
      1.字数点击率均不做限制,但必须按照正确格式发帖。
      2.没有任何攻击性语言(这是最基本的)并且文采出众,有一定深度一定内涵帖子加精处理,但是目前为了鼓励大家原创,只要是真情实感流露,内容不过于简单并能引起共鸣的贴子,通过本吧专门的审核小组的审核,基本都会给予精华。
      3.转载的文章,请务必注明原作者及文章的出处。在吧内发表的所有文章的版权都属于作者本人,本吧既没有转载权亦没有版权,要转出的请向原作者申请,同样转帖至本吧的也请先申请版权。对于禁转的文章,请尊重原作者的意思。
      (一旦出现非法转载的现象,我们定将严肃处理,请大家谅解)
      4.音乐,视频,将于鼓励作者,一律加精 (如有自己做的视频,加精的可能性更大)


      IP属地:上海5楼2009-10-2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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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Ⅳ.关于发帖内容【此条单独列出,严重注意!】
        1.绝对不允许出现漫骂,争议性的话题不允许发语言过激,攻击,侮辱《香薰恋人》一书中任何角色或任何人的话题,违者删贴。
        2.不允许在贴吧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无意义垃圾广告。  
        3.不允许以本贴吧的名义发表有害于贴吧形象的言论、其他贴吧发表不正当言论。  
        4.我们允许讨论,但是绝对禁止恶意诽谤、侮辱与《香薰恋人》相关的一切成员,禁止没营养的CP战和角色之间对骂。一旦发现,立即删贴。
        当然,如被发现有挑拨众CP之间关系的现象,抱歉,您的ID一定会被封,再严重者会被取消会员资格!不论您所支持的角色是谁,恶意诋毁他人,或者FAS之间互相漫骂,言辞过激的帖子,直接删除,不另行通知。
        5.请大家不要发关于明星演《香薰恋人》的帖子(请大家谅解,毕竟每个人支持的人不一样,太容易出现语言过激的行为)此类帖子将在新吧规出台后全部予以删除,也请今后吧民不要再发类似的帖子,一旦发现立即删除,不做另行通知。
        相关信息请往这边走:http://tieba.baidu.com/f?kz=575616351 


        IP属地:上海6楼2009-10-23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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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薰恋人吧の专属QQ群:79276895、92419572
          希望大家可以加入   (敲门砖:《香薰恋人》中的其中的一个人物名称&您的百度ID号,无ID号就打《香薰》书中人物名称即可)
          如果亲们能保证充分在线时间,能够配合管理组做好冲贴吧排名及其他对外宣传建楼等工作,欢迎您加入我们,让我们一起努力!  
          (最后:在这里说明一下,本吧吧规有借用其他吧的吧规,希望大家见谅,如有不是,我在这里给所借用的吧的吧主道歉)
          最终解释权归百度香薰恋人吧所有

          


          IP属地:上海8楼2009-10-2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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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飘羽痕<<亲对新吧规制定上做出的贡献,今后将作为本吧小吧与吧主共同管理香薰恋人吧。
            新吧规出台后,请亲们遵守吧规^—^
            希望各位亲在吧里能玩的开心~


            IP属地:上海9楼2009-10-2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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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
              有关申请会员
              香薰吧会员条件中一条“近期本吧发言数不得少于5贴”
              请注意:这里的5贴指的是回帖,并非开楼。
              近来不少亲为了达到会员资格而随便开楼,在这里提醒下各位新进吧的会员,5贴只需5个回帖就可以,不用另外开楼。
              不过由于百度审核问题,当天到达5贴可能无法马上申请,基本在事后2两天就可以申请,请需要申请会员的亲们不用太着急,没有什么大意外,香薰吧都是欢迎各位亲加入到我们的团队中^-^
              今后再有为申请会员而开水楼,全部删除,不做另外通知。


              IP属地:上海10楼2010-04-2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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