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正式发布,2020年我市全面启动美丽城镇建设,分三年验收全市147个乡镇(街道)。其中39个乡镇(街道)创建美丽城镇样板镇,108个乡镇(街道)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
按照《方案》,我市将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努力建设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五美”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提供具有丽水特色的样板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