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多智慧,而奇物兹起。法物兹章,而盗贼多有。
“智”见于甲骨文由示、口、矢组成另有含册字一说,说文解作识词个人理解智有示意已知的认识之意所以有记册一意。“慧”见于战国从心、彗,以彗讲上为甡下为彐取手形,个人理解整个字有由心经手生成的意思。“奇”见于战国从大、可,大个人理解示意展开之意,因此整个字表示了可展现的意义。“兹”见于甲骨文认为作丝讲或有它意,综合古意个人理解兹应指如放置的丝线般顺着延伸为顺势而得,有别于玄所指的梳理。“起”见于战国包含了彳、止、己(或是说乃的变形),有抬脚上路的意思,引申为开始。“法”见于金文从矢、水、鹿,个人理解示意了猎捕饮水之鹿的意思,引申为办法和施法于延伸为效法。“章”见于金文有以辛具剖玉为二取一做璋之意,后说文解作樂竟為一章有终了之意。“盗”见于甲骨文原字形指有人从器皿中窃取的行为。“贼”见于金文由人、贝、戈组成,说文解作败毁之意,个人理解字形有以戈劫人钱财而有所败之意。
释意:
人们拥有丰富的知识记载便能心灵手巧,那样展现作用的物品便顺势发展起来。能够发挥力量的物件顺势呈现出来,那样劫财夺抢的事情便多得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