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A的宅基地和B的宅基地在一起,当时A
和B都准备做房子,宅基地后面是一个开发的小区,小区开发商找到A和B说只要不要超过两层,就免费送一套商品房(做起来影响小区部分房子的采光,导致不好销售),于是A找了一批地痞流氓天天到B家找麻烦,被逼无奈B同意把价值三万多的宅基地以五千块钱卖给A,写了协议,一直没有付钱,A也借此在开发商手中拿到两套商品房,去年A的老婆把其中一套八十多平的房子卖了68万,现在又跑到B家里要以5000块钱把宅基地过户(现在改宅基地价值40万左右),B不同意,A的老婆就发泼,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