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无法继续运营。这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并未丧失法律主体资格,只是因为“吊销”的行政处罚,导致营业执照、公章被公告作废或没收,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民事活动,包括商标的使用和转让,但企业的财产还没有被清算。这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果要转让自己的商标,应该如何操作呢?对此,专家表示,如果要实现转让商标,只能由企业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注销。在注销程序里,企业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内部的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清算组有权在清算阶段处理包括商标权在内的所有企业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欲受让商标的一方,可以直接与清算组协商商标转让一事,按照正常的程序受让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