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民政局开展全县孤残儿童信息普查摸底采集工作,调查对象:1、社会散居孤儿,全县城乡失去父母或事实上无人抚养的0-18岁的未成年人: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弃婴、找不到父母的流浪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为成年子女及入住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的孤儿;2、城乡低保家庭的0-18岁的未成年人。上报途径;在11月8日前通过所属单位(部门)、乡镇报到县民政局。
下一步,国家有可能出台孤残儿童补助政策,关系到每个孤残儿童切身利益,请广大网友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抓紧报。详细情况请咨询乡镇民政部门或单位(部门)政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