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不为境动Ⅱ:观心相 假设三天前你在AJ旗舰店买了一双AJ的鞋子,今天包裹到了,收到包裹后的你笑逐颜开,取出AJ小心翼翼地将爱鞋清洗了一遍。第一天,你下午回到宿舍,忽然发现你的AJ不见了,你饭都吃不下,心急如焚,疯狂寻找,你找遍了宿舍和你可能去到的每一个角落,一直到晚自习上课的时候,你还是没有找到,这个晚上的自习课,你感到莫名的烦躁,甚至连想哭的心都有。你不停地猜想着:到底是谁偷了你的鞋子? 想着想着,你坐不住了,你开始怀疑身边的人,然后到处问自己的朋友,但是朋友们都说不知道,发现了会帮你留意。你总觉得A好像在隐瞒你什么,因为A经常做小偷小摸的事情。第二天,A好巧不巧地穿上了你买的同款心爱AJ,而且看起来是那么的新,你看到这双AJ的那一瞬间眼睛蹬得老大,一股怒火冲上心头。下午课回宿舍后,你怒气冲冲地跑到那哥们的宿舍,强忍怒火咬着牙问A这AJ是哪里来的。A非常奇怪的看了你一眼,说,我买的,怎么了?你气不打一处来,认定是他偷了你的鞋子,而他听到此话后气的脖子都红了,他猛地站起来与你对峙,你为了此事和他大吵,甚至差点打了起来。第三天,你无精打采地回到宿舍,发现你的AJ居然回到了宿舍。你又惊又喜、心情复杂。你问是谁拿来的,舍友说是B拿来的。你问B是怎么找到的,B告诉你:捡到这双鞋的是一个住在一楼的学弟,他今天晾衣服无意看到宿舍后院的这双鞋,鞋子掉在了一个很隐蔽的角落(这是你那天并没有看到鞋子掉下去的原因),学弟觉得这鞋明明很新,不应该是丢弃的,也没有想太多就捡回宿舍了,正准备想和舍友帮忙找找这双鞋是谁的,刚好B那天是去那里串宿舍,他就把这双鞋拿回来给你了。你的心情从担忧回到欣喜,从对A的怒火变为愧疚。第四天,你清楚的知道你的AJ是真货,你穿着你心爱的AJ去上课,你很高兴,因为这双鞋子很合脚、很好看。再看到其他人羡慕的目光,你内心升起无法形容的愉悦感,但是在看到A后,你愧疚了起来,突然不觉得穿上这双鞋很开心了。第五天,你清楚的知道你的AJ是真货,你穿出去上课,看到了其他人羡慕的眼光,你内心升起无法形容的愉悦感。第六天,你清楚的知道你的AJ是真货,你穿出去上课,但是好像身边的朋友已经习惯了你穿这双AJ,这份新鲜感过去了,你内心的愉悦感开始逐渐消失。第七天,你突然发现你的AJ是高仿假货,而且你逛的旗舰店是网页假官网,你开始感到沮丧。第八天,你不愿意再穿这双鞋。 三天后,你仔细想了一下,这双鞋还是很耐穿的,你重新穿上了你的AJ,但是此时内心已经古井无波。好了,我们现在先来思考第一个问题:这双鞋是怎么被“偷”走的?问题二:A做错了什么?问题三:你究竟喜欢这双AJ的什么?有了这个例子,我们再跳出这双鞋,说说其他的。问题四:如果你戴上面具开法拉利,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会开心吗?问题五:如果你非常内急,甚至感觉身体要支撑不住了,马上要喷涌而出的时候,你会挑剔如厕的位置是臭是好吗?问题七:你王者荣耀的段位是王者,但是现在你身边全部都是婴儿,你告诉他们你的段位会让你有优越感吗?好了,我想我们已经不需要回答这些问题了。在这些问题中,我们应该很清楚自己的苦乐来自于什么了。其实,我们对世间任何事的态度,全部都是透过感知功能聚集起来产生的感受,即通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和思维活动,产生了身体由内而外的一连串生理、心理活动反应所带来的“感觉”。我们追求的一切,全部都是内在主观发生的,它并不是来自于任何被我们感知到的外界,外界的一切都是一种“中肯活动”,是我们分别、是非的“心”在作怪。比如说,在前文中的“你”不知道AJ掉下去的时候,你的印象和自我感觉让你去怀疑“A”,因为A给你带来的感觉就是:小偷小摸,会偷东西。当你将这个主观意识认定后,你把这一切强加给他,在看到他穿上你同款AJ的那一瞬间,这件事情在你心理成为了不可磨灭的事实。而这不是事实,这一切全部都是你追随的感觉所带来的一种“连锁反应”。就像假如他不喜欢偷东西,哪怕你很怀疑他,你也会去寻求事情的真相——问问他是怎么回事,而不是先入为主的把他经常偷东西的事情代入到你自己身上并且信以为真。这种分别的心,将我们的感觉凝聚成了“喜”、“厌”两种态度,这两种态度是我们待人处事的主要部分,有一部分是你能回忆的,另一部分你却会完全忘记。但是无论是否记得起来,那种“连锁反应”带来的感知聚合、那些复杂的细节,都会不知不觉累积下来,储存成我们感觉的“记忆体”。就像A偷东西多了,你储存的感觉就是思维上认为他是一个经常偷东西的人,继而对他储存一种【小偷】的记忆,导致你在面对事情的时候,情不自禁、不受控制的用【小偷】这个印象去审视A,这个过程即是你在不知不觉中自动提出记忆的累计信息去面对了眼前的际遇。正由于我们总是活在“善恶”、“荣辱”、“对错”、“得失”等泾渭分明的对立世界中,所以才会产生矛盾、烦恼和纠结。这种感受让我们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因为我们从小就被这样教导:一个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好像这就是处世理所应当的道理,谁知这种思维实际上存在非常大的逻辑谬误,难道你敢说世界上的颜色会只得到“非黑即白”这么简单吗?我们总是惯性的看到表面事相,习惯性局限于“两极思维”,即两种极端。我们通常只考虑一系列“极端”的可能性,而排出其他可能性,看不见“极端”以外的领域,这是“偏侧于某一边的见解,却无法看见整体”,这其实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这种惯性思维是我们思维上的一种错觉,如果我们没有超越这种错觉,一直活在“或左或右”的思路,我们是永远没有办法自在的,我们始终会在苦乐中浮沉。上天是公平的,没有谁会因为你的眼泪而放你一马,但是你的智慧、勇气和能力,会让你放自己一马。其实没有谁更好命、谁更歹命,我们生下来就是为了面对困难和解决困难的。解决人生遇到的障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没法也不能去推卸自己的责任。从根本上看,其实一切事并非谈对错,更并非另定基准去为世间做“认定”和“否定”,对、错只是人心的基准,有时候甚至是我们的错觉,并非指这事件本身意味着什么。这种思维执取了一边观点却推开了另一边观点,那份矛盾使得内心产生冲突,使眼中的世界容易不顺眼。所以,我们的一切苦乐其实都和外界无关,苦乐是内心创造出来的错觉。就像同样开法拉利的两个人,有人觉得被人看到非常骄傲,也同样有人觉得无所谓;有人很在乎自己有多少钱,有人却活得穷开心……一切苦乐不应该由外在掌握,是内在的心决定的、是内在的心创造出来的思维层次的错觉,不要再被欺骗了。相,即森罗万象,其形其状,各不相同;名,根据种种形相,定出种种名称、感称,用来表达和诠释。只要是由我们心去感知,再去执着的名(字)或建立相应的内心观点,是由感知得到的,亦可称为“际遇感知”。就比如在前文的故事中,如果你看到最后还在怀疑A偷了鞋子,说明你的自我执念已经达到了很深很深的地步,你是一个非常容易自我感动、被感知控制思想行为的人。简单来说,一个女人,你叫女儿是因为你是他父亲;叫女生是你可能是同学、陌生人;叫阿女可能是你年纪小的朋友,都是指女性,一切都是时空和情景上的表达方式不同,不必拘泥于字词汇。而一旦错误的感知出现,就像前面的“你”认定了A偷你的东西,即使是错误的,结果也已经产生了,你和A的内心之间从此互相立起了一座无法拔出的成见大山,你再也无能为力,这是结果。此之谓相由心生,相现果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