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要求年满18周岁成年人必须本人赴港投保,签署法律档文件。签署文件后保险公司进行健康核保、财务核保,后决定是否接受投保。多数保险公司需要经过签单、认证、缴费、核保、体检、保单缮发的过程。签单要求在香港进行,认证要求不一,有些现场拍照上传照片即可,有些需要一对一录音录像,有些不需要认证。香港保险受香港法例保护,投保人可向香港索偿局投诉,香港经纪公司受PIBA、CIB监督,香港代理人需遵守HKFI规定展业。
需要说的一点,“两年不可异议条款”,这个条款在中国内地称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意思是:
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不过在香港地区,这一点规定有所不同。“两年不可异议条款”在香港法例《保险业条例》中亦有提及。
保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
所谓“争议”,主要集中在投保人是否存在“欺诈性投保”的行为。如果保险公司可以举证投保人存在“欺诈性投保”,则投保人的行为违法香港法律。而香港法律本身的地位高于香港法例。所以,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保险公司依然可以宣布保单无效。
需要说的一点,“两年不可异议条款”,这个条款在中国内地称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意思是:
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不过在香港地区,这一点规定有所不同。“两年不可异议条款”在香港法例《保险业条例》中亦有提及。
保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
所谓“争议”,主要集中在投保人是否存在“欺诈性投保”的行为。如果保险公司可以举证投保人存在“欺诈性投保”,则投保人的行为违法香港法律。而香港法律本身的地位高于香港法例。所以,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保险公司依然可以宣布保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