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各级政府领导您们好!关于安康市汉滨区生态移民搬迁长岭社区的房价问题再次信访向你们反映,长岭社区去年多人多次信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不稳定因素,其中政府部门的慢作为、乱作为应当负主要责任的。而且相关部门多次答复安置房房价为3797元。这个房价比两年前都贵一千多元,这个价都让很多人不满意。现在开盘公布房价后却分有产权与无权产房价,而且9成以上是产权房必须加价200元左右每平米。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是广大群众不能接受的,理由如下:
1.无论政府变更土地性质的目的是什么?府政策怎能朝令夕改,变形增加农民工的负担。
2.而且房子的容积率从之前规划的0.28变为0.32,这为开发商增加了多少商业利益,损害广大业主的居住舒适度,为什么安置房价还要加价呢?
3政府公布的安置房3797元包含了拆迁安置补助费与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其房价保含了这些费用是不是就应当认定为土地出让金,为什么还要再次补交土地出让金,变相增加农民购房的负担。
4今年新冠病疫情影响大家都是受害者,尤其是农民工没有工资收入,目前的经济行情本市的商品房价格都在下降,为什么长岭社区的安置房还要加价?让大家雪上加霜。
5为何二次审核通过的有1000多户,有出现一个新的4022的房价,大部分的房屋都是要加价200的商品房。PS:工作人员声称有产权和无产权的房子。
6现在通知选房要交10到15万的认购金,交款账户兴科公司账户为何不是政府账户,给一个收条是汉滨区保障办长岭社区财务章,请问汉滨区有没有这样一个单位。之前交的一万已经认购了这个房子,为何现在房屋主体没有出地面又要交钱。PS按照招商要求: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商,按照政府部门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采取“投资、建设、回购”的方式进行合作,即投资商按照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和区政府下达的项目计划,负责该区域内生态、工程搬迁住房、相关商业和基础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区政府负责回购。按照这个说法兴科公司只是参与投资和建设,并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是在房屋建设好以后由汉滨区负责回购。
7在2019年公布的房价是这个房价里包含了月息0.6的15月的贷款利息。就应该在房子盖好了购房户在交钱。不能让购房户两头出钱,算了利息还要咱们在给他出钱盖房子。
8现在通知5月30日前不完成选房工作就视为放弃安置。PS选房的前提在缴纳10到15万的认购金。
诉求:请求各级政府重视此事,根据疫情影响经济下滑房价下跌,增加容积率为开发商增加利益等因素,重新核算下降生态搬迁房的价格,为广大农民群众争取权益。
更不能变相加价增加农民工的负担,无论变更土地性质什么目的不能加价让生态移民搬迁户承担。
1.无论政府变更土地性质的目的是什么?府政策怎能朝令夕改,变形增加农民工的负担。
2.而且房子的容积率从之前规划的0.28变为0.32,这为开发商增加了多少商业利益,损害广大业主的居住舒适度,为什么安置房价还要加价呢?
3政府公布的安置房3797元包含了拆迁安置补助费与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其房价保含了这些费用是不是就应当认定为土地出让金,为什么还要再次补交土地出让金,变相增加农民购房的负担。
4今年新冠病疫情影响大家都是受害者,尤其是农民工没有工资收入,目前的经济行情本市的商品房价格都在下降,为什么长岭社区的安置房还要加价?让大家雪上加霜。
5为何二次审核通过的有1000多户,有出现一个新的4022的房价,大部分的房屋都是要加价200的商品房。PS:工作人员声称有产权和无产权的房子。
6现在通知选房要交10到15万的认购金,交款账户兴科公司账户为何不是政府账户,给一个收条是汉滨区保障办长岭社区财务章,请问汉滨区有没有这样一个单位。之前交的一万已经认购了这个房子,为何现在房屋主体没有出地面又要交钱。PS按照招商要求: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商,按照政府部门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采取“投资、建设、回购”的方式进行合作,即投资商按照已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和区政府下达的项目计划,负责该区域内生态、工程搬迁住房、相关商业和基础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区政府负责回购。按照这个说法兴科公司只是参与投资和建设,并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是在房屋建设好以后由汉滨区负责回购。
7在2019年公布的房价是这个房价里包含了月息0.6的15月的贷款利息。就应该在房子盖好了购房户在交钱。不能让购房户两头出钱,算了利息还要咱们在给他出钱盖房子。
8现在通知5月30日前不完成选房工作就视为放弃安置。PS选房的前提在缴纳10到15万的认购金。
诉求:请求各级政府重视此事,根据疫情影响经济下滑房价下跌,增加容积率为开发商增加利益等因素,重新核算下降生态搬迁房的价格,为广大农民群众争取权益。
更不能变相加价增加农民工的负担,无论变更土地性质什么目的不能加价让生态移民搬迁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