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某某举报周某某同学《运动治疗技术》考试违纪的问题,经学校与系部领导、班主任、监考教师及代课教师等调查核实,了解到,周志宏同学在《运动治疗技术》科目考试开考前,自己在一张草稿纸上写了一些与本考试科目无关的字条,在《运动治疗技术》考试答题过程中,该字条不慎掉落地面,监考老师发现后,将该字条在考试结束后上交到蒙中医系。经蒙中医系教学科鉴定后,该字条与考试科目内容无关,认为该考生没有构成“作弊”,不存在违纪行为。但是,教学科为严明考风考纪,给予周同学“口头批评,记零分,允许补考”处理。该生参加补考合格,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补考成绩高于60分的,按60分记录。至于考卷上的“作弊”字样,经与阅卷老师核查,是为了便于在流水判卷中识别,故在卷面上标注“作弊”字样。经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核实,周志宏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监考老师在考场记录单上没有记录“作弊、违纪”等,经会议研究决定,以“考场记录单”为准,该生不能认定为“作弊”,不存在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