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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人员学习落实:【二十三条】的245号(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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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本补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IP属地:海南1楼2020-05-14 17:30回复
    【1】关于人员的规定:
    1、第五条 ,关于人员的“终身负责”的规定。即: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2楼2020-05-14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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