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分落户的几个建议
您好!现对《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细则)有如下修改意见,供参考。
一、对“细则”第十五条(四)职住区域指标的修改意见
新政策对城六区外存量人口有倾斜可以理解,但应稳妥、逐步消化存量人口,避免对其他类型申请人造成过大冲击,不应影响政策的平稳实施,更不应影响人口疏解的大局。
1、至少要追8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利于推动人口疏解大局。
按新规定,城六区外存量职住2020年最高就可以得到相较于2019年申报高达9分的加分。促使“现有”城六区人口向郊区疏解是细则中职住区域指标设立的目的,但新规定将导致海量城六区外存量职住马上得到极高加分,巨大分差将导致现有城六区人口即使立即迁出,至少也要追8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能追平新规定导致的分差。这将使现有城六区人口缺乏迁出动力,不利于推动人口疏解。
2、新规规定对其他类型申请人造成的冲击过大,涉及的人员太多,不利于政策的平稳实施。
城六区外存量人口数量巨大,按新规定仅在2020年申报,这些城六区外存量职住最高就可相较2019年多加9分之巨!根据2019年的积分排名,9分涵盖3万多人!新办法的实施将造成3万多人的积分发生断崖式逆转。尤其应指出,这些海量城六区外存量在2020年之后,还将逐年加分,使分差近一步拉开,涉及的人数会更多。结果就象高考前,突然告诉要给大量特定人员加高分而必然会导致动荡,这将会冲击积分落户政策的平稳实施。
3、新规定未考虑努力及贡献程度,看似公平实质不公。
海量城六区外存量职住,这些皆是政策公布前无意识的行为,并没有体现个人的主动贡献与积极努力,新规定类似天上掉馅饼躺赢。新规定忽视了积分政策实施后,一批人主动从城六区迁往郊区作出的积极努力、贡献和付出的成本,看似公平但实质不公。
4、职住加分申请人,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六区名下应无房产。
为防止实际居住在城区,但用郊区房屋加分的情况,应明确申请人职住加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六区名下应无房屋。
5、修改建议如下:
(1)、城六区外存量职住加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加分时间,2017年至2020年不计入加分时间。(注:这种方式考虑到了城六区外存量人口的加分需求,又避免了短时间巨大加分造成的排名断崖,对其他类型申请人的冲击力度较小,有利于政策平稳实施。)
(2)2017年政策实施后迁出的,每年加2分。2017年前城六区外存量人口,每年加0.5分。(注:该种方式体现了贡献不同,加分不同的原则)
(3)申请职住加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六区内名下应无房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您好!现对《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细则)有如下修改意见,供参考。
一、对“细则”第十五条(四)职住区域指标的修改意见
新政策对城六区外存量人口有倾斜可以理解,但应稳妥、逐步消化存量人口,避免对其他类型申请人造成过大冲击,不应影响政策的平稳实施,更不应影响人口疏解的大局。
1、至少要追8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利于推动人口疏解大局。
按新规定,城六区外存量职住2020年最高就可以得到相较于2019年申报高达9分的加分。促使“现有”城六区人口向郊区疏解是细则中职住区域指标设立的目的,但新规定将导致海量城六区外存量职住马上得到极高加分,巨大分差将导致现有城六区人口即使立即迁出,至少也要追8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能追平新规定导致的分差。这将使现有城六区人口缺乏迁出动力,不利于推动人口疏解。
2、新规规定对其他类型申请人造成的冲击过大,涉及的人员太多,不利于政策的平稳实施。
城六区外存量人口数量巨大,按新规定仅在2020年申报,这些城六区外存量职住最高就可相较2019年多加9分之巨!根据2019年的积分排名,9分涵盖3万多人!新办法的实施将造成3万多人的积分发生断崖式逆转。尤其应指出,这些海量城六区外存量在2020年之后,还将逐年加分,使分差近一步拉开,涉及的人数会更多。结果就象高考前,突然告诉要给大量特定人员加高分而必然会导致动荡,这将会冲击积分落户政策的平稳实施。
3、新规定未考虑努力及贡献程度,看似公平实质不公。
海量城六区外存量职住,这些皆是政策公布前无意识的行为,并没有体现个人的主动贡献与积极努力,新规定类似天上掉馅饼躺赢。新规定忽视了积分政策实施后,一批人主动从城六区迁往郊区作出的积极努力、贡献和付出的成本,看似公平但实质不公。
4、职住加分申请人,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六区名下应无房产。
为防止实际居住在城区,但用郊区房屋加分的情况,应明确申请人职住加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六区名下应无房屋。
5、修改建议如下:
(1)、城六区外存量职住加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算加分时间,2017年至2020年不计入加分时间。(注:这种方式考虑到了城六区外存量人口的加分需求,又避免了短时间巨大加分造成的排名断崖,对其他类型申请人的冲击力度较小,有利于政策平稳实施。)
(2)2017年政策实施后迁出的,每年加2分。2017年前城六区外存量人口,每年加0.5分。(注:该种方式体现了贡献不同,加分不同的原则)
(3)申请职住加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六区内名下应无房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