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垚公司伪造的13份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一份我们家的是我父亲的名字,签名,还有手印,电话号码,如上】
我叫李永良,北川县通泉乡兴隆村人,今年4月初,照片里承租方盖章的这个名叫四川省通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因为挨着我家房子就开始建厂房,于是我打电话给本村村长李远垚和书记李德勇,给我得到的统一答复是不知道这个企业是做什么的,这是北川县政府直接招商的,他们无权过问,所以不知道(这个回答用常识解释不通)于是我开始继续往上一级询问,因为根据我的了解,我们这个龙潭沟里都是开矿山,建粉石厂的,想想别的已经被污染的地方的情形,我的房子挨着厂就几十公分,我必须要知道这个厂是做什么的?环评过关没有?对我有没有噪音污染、粉尘污染、水源污染、是否有危险品源,如果有距离是多远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打电话先后给北川县环保局,绵阳市环保局,得到的答复是这个企业还在找第三方机构做环评,还没有正式开建,现在只是在做三通一平,即平整地块,建围墙,所以没有任何程序错误,这些话听起来貌似很有道理,可是你仔细去分析会发现一个问题,即为什么企业你要建房了,政府和企业难道不应该事前和周围的居民有一个基本的告知?用兴隆村村长、书记、北川县环保局副局长、执法大队长等等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人家企业花钱买的地,人家在自己的地里建厂,是天经地义的。这话真的很有道理吗?如果这话有道理,那么前提就是政府在土地交易时压根就没有想过周围老百姓的生活,反正除开我家房子的地,周围的都是政府的,想卖就卖?
中途我打过很多电话,上面也派人下来看了,得到的结果还是一致————企业的流程正确,没有任何不当,现在只是在自己的地上建围墙而已,作为将来可能最大的受害者,我对政府的这种做法深感失望和无助,我需要通过自己了解更多的信息,因为一旦厂开始建设,我以后就生活在人间炼狱里,每天的粉尘和噪音污染,肯定不能正常生活,于是我开始仔细查看政府文件和相关的资料,于是在4月21日,我在北川县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里找到了一份长达161页的文件,上面明确显示公示日期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4日结束,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人反应其他的情况,这个环评就等于通过了,距离结束日期只差3天,可是为什么在此期间,政府部门的人都一直在说,企业还在找第三方做环评,等环评过了会公示的,可是这不是已经在网上公示了吗?为什么从上到下都要骗我,目的是什么?既然是公示,为什么所有的老百姓都不知道?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还有这个流程。
于是我立马打电话给北川县环保局,对方问我,你怎么知道的?你在哪里看到的?我说我从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里看到的,所有的人都可以打开网站看到的,不是我通过其他的手段拿到的。于是第二天环保局的给我打电话,说那份文件已经从网上撤销了,让企业重新做环评,这话听起来没有毛病,可是难道就只是撤下来就可以了吗?对于里面的合同造假就不闻不问,就这么算了?那国家要法律做什么?
在文件的描述里,企业称他们已经将可能受影响的周围13户居民的房子已经全部租下来了,作为厂区的配套附属房使用,里面不住人,所以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任何的影响。如此的神逻辑,为什么县环保局的专业人事在资料审批的时候没有发现?
为什么只有这13户,标准是什么?
为什么每家每户的房屋租金都是200 ?难道每家每户的房屋面积是一样大?
这13户居民把房子租给了你们企业,那这13户居民住哪里?200块租金他们去哪里住?
合同上的租赁日期为什么是从2020年1月1日到2024年的1月1日?(懂点常识的都不会这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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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神的逻辑和造假能力说明什么?只能用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来形容,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这帮人对造假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按正常的造假都要反复推敲细节,这些合同日期,金额这些怎么都不会假到这个地步。
划重点,更神奇的是,我们家的合同是我父亲的名字签订的,还按了手印,留了电话号码。
神奇,我父亲已经去世6年了,何以来的签字??????
我父亲生前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也当过兴隆村的村长,在他去世6年之后,居然有人可以这么正大光明的伪造假的租赁合同,仿造他的签名,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更是对一个辛苦为老百姓付出的已经仙逝的老党员的严重侮辱和诽谤。我们的政府就让这个事情就这么过了?基于企业的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在环评里面的其他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而不是重新做环评就蒙混过关了,如果都这样,我们的政府何以树威信?何以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