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照,等你等到我心痛
近年来关于购楼者得不到的房照问题在我县颇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困扰群众的话题。倾尽毕生积蓄买房的购楼者,在售楼处如数缴纳了各种费用,开发商却迟迟不给办理房照,导致购楼的业主们拿不到应该属于自己的房照,拿不到属于自己的产权证明。购楼者房屋的产权得不到保证,房屋的买卖无法进行,公积金和按揭贷款无法申请……国土、建设、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又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万一开发商一走了之,购楼者连证明自己产权的证据都没有,这个楼房就不能从法律意义上说是购楼者的。请问群众的权益由谁来保证?就这样任由房地产商玩弄群众于股掌之间吗?群众的利益真的高于一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