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例我不想再说了,在我们这片特色的土地上,一切皆有可能。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国人对于体制、环境的超强适应能力,还有极具特色的现实想象能力,真是令人惊叹叫绝而又不可思议。
历朝历代,百姓们通常会大骂贪官、大骂权力垄断者,因为那些人往往有比我们更顺捷的渠道,去获取本不应得的利益。我们常常说:官是黑的、丑恶的,而民都是无辜的、善良的——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说辞。在“安利退货”、“农民抢黄油”、“退休老人子女冒领退休金”这些发生在平民百姓身上的事情中,我没有发现“人民”的任何善良之处,恰恰相反,我发现的是:普通百姓只要一旦获得了某种权力(哪怕是临时的),有机会更改游戏规则时,他们表现出来的群体犯罪行为、集体窃取,与那些贪官、腐化分子的作为没有两样,甚至表现得更明目张胆,更加令人可怖,因为——每个人都堂而皇之地认为自己无错。民与官,不过是同属一个共同的群体罢了。而这个群体,就是我等诸位国人。
当阿伦特在用其笔调描述“群氓”的现象时,她是否知道,这个词语真正、彻底地适用于我们这个国度。
个体的行为,孤立来看,并不足以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而一旦这个群体的每一个人都如此的话,将会汇聚成为一股洪流,产生极大危害。对于国人来说,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公正。倘若有一天,我们真能施行一个公平公正的体制、或是自上而下的进行全面改造,那么我相信,这一切终究被国人的小便宜、小利益、小团体心理所取代,渐渐演化的仍然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你我之间的算计、抢夺,乃至亘古不变的“窝里斗”、“相互拆台”。
如果不是国人群体本身就拥有惊人的破坏力,如果不是因为人们相互之间本就有猜忌、嫉妒、互整的传统心理,如果不是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积累下来的群体犯罪思维,我很难相信,仅仅凭借某个人的号召,就能掀起如此大的一股浪潮?国人的“选择性失明”的劣根性再一次暴露无遗:恰恰是40-60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人们,在当年那场延续十年的事件当中,正值他们青春岁月的愤怒青年时代——正是他们,主演了这场悲剧,他们举一反三地发挥自己的破坏力和想象力,将整个民族的劣根性进行了一次经典的登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