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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店主救治心脏骤停患者因压断对方肋骨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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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辽宁沈阳一家药店的店主孙向波在为一名昏倒在自家店内的女子戚老太(化名)做心肺复苏时,压断了对方的12根肋骨。当年10月末,孙向波接到了法院的一纸诉状,那名女子将孙向波告上法院,表示需要由孙向波赔偿自己的住院费用近万元,同时待伤残等级评定后,另需赔偿伤残赔偿金。


IP属地:河南1楼2020-06-03 17:41回复
    如果单纯从法律上来说,确实是店主的行为导致老人肋骨折断,店主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表面的因果关系。但如果判决店主承担责任,则势必会对见义勇为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对整个社会产生道德风险。故一审法院处理比较慎重,法院先后委托多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鉴定机构均认为超出鉴定能力,不予鉴定,直到2018年11月,法院选取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库中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专家得出结论认为, 原告戚老太服用硝酸甘油药品与心脏骤停无必然因果联系,被告孙向波在给原告戚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2019年12月31日,当地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适用法律:《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IP属地:河南2楼2020-06-0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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