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沛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经沛县公安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身份
(一)招聘人数:人数为47人(男性44人,女性3人)。
(二)招聘岗位:刑警大队29人(含4名驾驶员);法制大队12人;指挥中心5人;县局办公室1人。
(三)特别说明: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程序,警务辅助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五)学历及各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有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按要求下载沛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并填写,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二寸2张,由本人亲自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沛县公安局警体训练中心二楼204房间(汉邦路与韩信路交叉口,新城区派出所北侧)。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百分制,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法律、语文、常识、时政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男子为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为1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自备运动鞋、服装。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考生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所属派出所进行。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考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沛县警方公众号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5倍执行(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咨询电话:0516-68866976;监督电话:0516-68866065
沛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六月三日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经沛县公安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身份
(一)招聘人数:人数为47人(男性44人,女性3人)。
(二)招聘岗位:刑警大队29人(含4名驾驶员);法制大队12人;指挥中心5人;县局办公室1人。
(三)特别说明: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程序,警务辅助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五)学历及各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有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按要求下载沛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并填写,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二寸2张,由本人亲自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沛县公安局警体训练中心二楼204房间(汉邦路与韩信路交叉口,新城区派出所北侧)。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百分制,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法律、语文、常识、时政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男子为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为1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自备运动鞋、服装。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考生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所属派出所进行。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考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沛县警方公众号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5倍执行(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咨询电话:0516-68866976;监督电话:0516-68866065
沛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