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18时至19时之间,本人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杭州周晓龙及其合伙人杨亚娣名下的五家公司:1.杭州流彩贸易有限公司2.杭州亚实贸易有限公司3.杭州闻嘉商贸有限公司4.杭州化骄贸易有限公司5.杭州九萨商贸有限公司 以及 三门峡马腾及其合伙人贾海波名下的四家公司:1.三门峡腾尔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三门峡普鑫商贸有限公司3.三门峡鑫尔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三门峡腾鼎商贸有限公司,都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进一步说明没有被诬陷和恶意中伤。那么请问这些工作为什么一定要在公民受骗遭受实际损失并多次实名投诉举报情况下(包括多次拨打市长热线电话),三门峡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和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才开始去查验核实?是怎样的公司注册流程,让这些挂羊头卖狗肉从事集资诈骗的虚拟公司堂而皇之的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是谁给开的绿灯,任由骗子集团式公开集资诈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企业公司都不可信,那么老百姓该信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