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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组射箭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年7月30至8月2日在新都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
1.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 系统体协、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蓉部队、境外驻蓉机构、 街道社区均可组团或组队参赛。
2.符合条件的成都市各业余体育俱乐部可单独组队参赛。
3.本市居民或具有成都市居住证的个人,外企、合资企业 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以个人名义 参加单项个人比赛。
三、竞赛项目
(一)复合弓:50米(80厘米半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15箭累计环值)、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1.男子个人淘汰赛
2.男子团体淘汰赛
3.女子个人淘汰赛
4.女子团体淘汰赛
(二)反曲弓:30米(80厘米半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5.男子个人淘汰赛
6.男子团体淘汰赛
7.女子个人淘汰赛
8.女子团体淘汰赛
(三)传统弓:30米(80厘米全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9.男子个人淘汰赛
10.男子团体淘汰赛
11.女子个人淘汰赛
12.女子团体淘汰赛
(四)光弓:30米(80厘米全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13.男子个人淘汰赛
14.男子团体淘汰赛
15.女子个人淘汰赛
16.女子团体淘汰赛
(五)反曲弓公开组:70米(122厘米全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17.个人淘汰赛
18.团体淘汰赛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成都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运动员资格相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二)男、女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男子:18至60岁(196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18至55岁(196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各组别比赛所使用弓、箭,型号、厂家不限。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服装必须统一。
(四)参赛运动员报名时,不得兼报不同弓种比赛。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该组别、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六)比赛办法:
1.各项目团体赛和个人赛同时进行,团体赛由3人组成,每个代表队最多报2个团体。
2.排位赛每组发射6支箭,共6组36支箭,双轮共72支箭。各弓种取前16名进入淘汰赛。
3.个人淘汰赛各弓种同时发射,冠亚军决赛采用交替发射。反曲弓、传统弓、光弓采用局分制,每局胜者得2分,平得1分,负得0分,先得6分运动员胜出,最多打5局,如果5局后平分,附加赛单决分出胜负。
4.复合弓个人淘汰赛采用环胜制(累计环值高者胜)。
5.团体淘汰赛各弓种同时发射,冠亚军决赛采用交替发射。反曲弓、传统弓、光弓采用局分制,每局6支箭,每人射两支箭,共四局,每局胜者得2分,平得1分,负得0分,先得5分胜出,平分时附加赛分出胜负。
6.复合弓团体淘汰赛采用24箭环胜制。
7.竞赛抽签由裁判委员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成都市第十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成都市体育局有关第十四届市运会报名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间、地点待定,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蕾磊 联系电话:028-84791822
九、裁判选派及管理办法按《成都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内容由成都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组射箭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年7月30至8月2日在新都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
1.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 系统体协、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蓉部队、境外驻蓉机构、 街道社区均可组团或组队参赛。
2.符合条件的成都市各业余体育俱乐部可单独组队参赛。
3.本市居民或具有成都市居住证的个人,外企、合资企业 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以个人名义 参加单项个人比赛。
三、竞赛项目
(一)复合弓:50米(80厘米半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15箭累计环值)、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1.男子个人淘汰赛
2.男子团体淘汰赛
3.女子个人淘汰赛
4.女子团体淘汰赛
(二)反曲弓:30米(80厘米半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5.男子个人淘汰赛
6.男子团体淘汰赛
7.女子个人淘汰赛
8.女子团体淘汰赛
(三)传统弓:30米(80厘米全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9.男子个人淘汰赛
10.男子团体淘汰赛
11.女子个人淘汰赛
12.女子团体淘汰赛
(四)光弓:30米(80厘米全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13.男子个人淘汰赛
14.男子团体淘汰赛
15.女子个人淘汰赛
16.女子团体淘汰赛
(五)反曲弓公开组:70米(122厘米全靶),设置双轮排位赛(共72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奖项设置:
17.个人淘汰赛
18.团体淘汰赛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成都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群众组运动员资格相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二)男、女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男子:18至60岁(196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18至55岁(196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各组别比赛所使用弓、箭,型号、厂家不限。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服装必须统一。
(四)参赛运动员报名时,不得兼报不同弓种比赛。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该组别、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六)比赛办法:
1.各项目团体赛和个人赛同时进行,团体赛由3人组成,每个代表队最多报2个团体。
2.排位赛每组发射6支箭,共6组36支箭,双轮共72支箭。各弓种取前16名进入淘汰赛。
3.个人淘汰赛各弓种同时发射,冠亚军决赛采用交替发射。反曲弓、传统弓、光弓采用局分制,每局胜者得2分,平得1分,负得0分,先得6分运动员胜出,最多打5局,如果5局后平分,附加赛单决分出胜负。
4.复合弓个人淘汰赛采用环胜制(累计环值高者胜)。
5.团体淘汰赛各弓种同时发射,冠亚军决赛采用交替发射。反曲弓、传统弓、光弓采用局分制,每局6支箭,每人射两支箭,共四局,每局胜者得2分,平得1分,负得0分,先得5分胜出,平分时附加赛分出胜负。
6.复合弓团体淘汰赛采用24箭环胜制。
7.竞赛抽签由裁判委员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成都市第十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成都市体育局有关第十四届市运会报名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间、地点待定,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蕾磊 联系电话:028-84791822
九、裁判选派及管理办法按《成都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内容由成都市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