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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助纣为虐,郑州肉交所披着合法外衣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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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方交易所存在的乱象,国家早在2011年前就已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要求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含的风险,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但郑州肉类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州肉交所)却打着政府的“批文”,依旧在实施着非法期货诈骗。
一、郑州肉交所诈骗事实
郑州肉交所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并经过当地政府在2014年清理整顿及2017年"回头看"首批获得验收通过的交易所。就是在这样一个光鲜的背景下,由平台及全国100多个会员单位在全国各省市疯狂诈骗,致使受害百姓3000多人。
2019年3月至5月期间,郑州肉交所打着现货交易的幌子,将子乌虚有的现货商品(黑玫香猪肉、阿胶片)以期货的交易模式挂在其交易平台上,交易软件内显示的走势图实际是虚假的K线图,与市场实际价格行情无任何关联,他们通过喊单老师恶意反向喊单、后台人为操控行情的诈骗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使众多投资受害者血本无归,经济和精神生活遭受沉重打击。
这是他们精心设置好的圈套陷阱,拿着河南省政府批文,喊着平安银行“三方存管”,干着伤天害理的事情,欺骗广大百姓的善良和信任,只要大家参与便无一人能幸免全被洗劫。
二、河南省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失职渎职。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商务厅为虚假的无实物交割的诈骗平台提供金融许可是违法的,不仅如此并为其充当强有力的保护伞,他们作为郑州肉交所的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郑州肉交所以下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部门规章及河南省地方性规定:
1、郑州肉交所公司股东仅有两个,没有配套的仓储物流设施,违反了豫政办〔2016〕186号文第七条第四项和第五项关于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设立条件的规定;
2、违规在全国范围招收代理商,允许自然人开户参与交易,把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演变为社会公共参与的投资场所,违反了豫商建〔2017〕5号文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3、未建立会员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投资者的交易保证资金直接打到了郑州肉交所公司账户,违反了豫商建〔2017〕5号文第十二条的规定;
4、新增的“黑玫香猪肉”和“阿胶片”两个交易品种未经政府审批,违反了豫政办〔2016〕186号文第十一条规定;
5、违规出租、出借交易平台,违反了豫商建〔2017〕5号文第十三条规定;
6、使用未经认证及备案的“带有后门”交易软件,采用T+0、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做市商等以集中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且人为操控价格,违反了国发〔2011〕38号文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被骗?因为郑州肉交所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河南省商务厅监督、平安银行存管的这样一个合法平台,大家深信不疑,老百姓相信国家、相信政府,所以才放心大胆去参与投资,可是没有想到,结果却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中,被骗的遍体鳞伤。一个获得省级政府批文的交易所竟然干起坑骗百姓的勾当!精心策划,环环相扣,谁能想到都是假的?
如今发生了巨大诈骗案,河南省政府不应该承担责任吗?郑州肉交所是怎么审批通过的?又是怎么在每次的清理整顿中一次次验收过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失职渎职,就应该由政府出面解决赔偿。老百姓遭到非法诈骗受到损害,政府本应该主持公道才对。可是地方政府只会把功名先挂上,有损自己政绩形象的事情就包裹的严严实实,他们的政绩涂抹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的血和泪……
我们全体受害人恳请国家公安部成立专案组深入彻查此案,对郑州肉交所重大诈骗团伙案相关责任人及利益链严厉打击,让他们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经济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为百姓伸张正义,为我们弱势群体讨回公道。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
彰显正义,请您转发,也希望各新闻媒体关注、报道此案,谢谢!


1楼2020-06-20 21: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