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一知名开发商被曝光!购房者们交纳了5万元“认筹金”,但是开发商却将房子卖给了别人,此举引发购房者都怒了.....
交了“认筹金”房子没买到
1交纳了5万元“认筹金”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看中房子,交了‘认筹金’,买房肯定是没跑的事情了。”市民陈先生(化名)气愤地称,没想交了钱的“鸭子”还能“煮飞了”!今年5月初,家住老冶金厂附近的陈先生散步时,被绿地·也今东南的销售人员一番推销后,来到了该楼盘的销售中心。“因为离家不远,想着给孩子买一套,将来能有个照应。”于是,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陈先生便相中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5万元“认筹金”。
陈先生称,如今楼盘销售都爱用“认筹金”这一套,原本指望着交了这笔意向金,就能稳妥妥地买到心仪的房子,没想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2房源卖给了别人
“现在想来就是满满的套路感,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也可能就是为了制造抢购假象,营造恐慌情绪,从而达到抬高房价的目的。”陈先生称,在没有接到开发商任何通知的情况,其相中的房源竟然被悄悄地卖给了别人。
3销售承诺电话通知
据另一位交纳“认筹金”的购房者李女士(化名)表示,当时参观样板间,并交纳“认筹金”后,销售人员明明承诺开盘时会电话通知购房者签合同。然而,5月16日绿地·也今东南开盘时,李女士却发现选中的房源已经被他人购买,这让她感到异常气愤。
“收了我的预定房子的钱,肯定就得把房子卖给我啊!既然谁都可以买,那是否还有收‘认筹金’的必要呢?”李女士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不仅具有“欺诈”之嫌,还变相“圈钱”,至今交纳的5万元依旧没有退还。
认筹金变诚意金
1未签订书面预定协议
遇上‘套路’的开发商,就算现在买了房子,以后指不定还会出什么幺蛾子!”如今,陈先生只能无奈地如此安慰自己。对于这部分购房者而言,没买上房子只能算是吃个“哑巴亏”,毕竟在交纳5万元时,开发商并没有与之签订书面预定协议。
在购房者看来,事实上,当初开发商收取5万元“认筹金”,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程序本身就不规范。而且,5万元的收款账户,也并非是开发商,更是涉嫌违规。
2收取的是“诚意金”
6月17日,绿地·也今东南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购房者所谓交纳“认筹金”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当时绿地收取的是“诚意金”。该工作人员表示,收取“诚意金”的目的,并非确定房源,而是筛选客户,所以在相关票据上也没有约定具体的房源。按照这名工作人的说法,既然收取的不是确定房源的“认筹金”,就不会存在相关确定房源的协议。
3交钱一瞬间退款30天
随后,在与投诉人的沟通中,对于这种说法,其依旧无法接受。“这完全是开发商的文字有意,就是因为‘诚意认筹’才交的钱,没有看种房源‘认筹’,何来付款的‘诚意’?”而对于为何购房人至今未收到退款,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公司有相应流程,按照规定是30个工作日内退款原路返回。对于所谓的第三方账户,她解释,购房人可能存在误解,收款方“绿恒”正是也今东南项目的扬州开发商。
这名工作人员也坦言,不排除购房者受到销售人员误导交纳“诚意金”的问题,目前该公司已经加大监管力度,并有1人被开除。“有可能就是这名销售人员对接的投诉者。”
隐藏房源制造恐慌抬高房价?
1多业主受到此遭遇
事实上,在绿地·也今东南交纳“认筹金”,而没买到房子的购房者不在少数。投诉人陈先生介绍,他所认识的同等遭遇者,就有五六人。随后,也有购房者将遭遇反映至住建部门:“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炒的,我们消费者都是普通人,买房是家中几代人的心血,不想被无良售楼处忽悠……”
2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
对此,市住建部门调查后表示,绿地·也今东南于2020年4月30日中午12点取得预售许可证,公示认筹时间为5月1日至5月8日,并于2020年5月1日启动交5万元认筹,收筹动作持续至开盘前。在收筹期间,引导客户挑选意向楼层及位置,目的便于销售进行客户意向摸排,并没有承诺客户一定能买到客户意向房源。
根据住建部门的答复,经审核相关数据,实际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总房源,无须公证摇号,由企业自行销售。对此,陈先生感到更加疑惑:既然房源不紧张,为什么交了“认筹金”,却没有买到房子?究竟是有人捷足先登?还是开发商绿地香港隐藏房源估价待售,从而引发购房者恐慌,达到抬高房价的目的?
3未经许可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早期,“认筹金”衍生出的一些销售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楼市秩序,于是国家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都是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认筹可以从购房者身上提前获得一笔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因为是免息资金,资金成本非常低。
扬州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无论是“诚意金”或者“认筹金”都可以全额退款,也是因为没有签订任何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如果开发商真是收取“认筹金”,却不签订房屋预定合约,显然没有道理,这就更需要购房者仔细鉴别。
交了“认筹金”房子没买到
1交纳了5万元“认筹金”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看中房子,交了‘认筹金’,买房肯定是没跑的事情了。”市民陈先生(化名)气愤地称,没想交了钱的“鸭子”还能“煮飞了”!今年5月初,家住老冶金厂附近的陈先生散步时,被绿地·也今东南的销售人员一番推销后,来到了该楼盘的销售中心。“因为离家不远,想着给孩子买一套,将来能有个照应。”于是,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陈先生便相中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5万元“认筹金”。
陈先生称,如今楼盘销售都爱用“认筹金”这一套,原本指望着交了这笔意向金,就能稳妥妥地买到心仪的房子,没想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2房源卖给了别人
“现在想来就是满满的套路感,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也可能就是为了制造抢购假象,营造恐慌情绪,从而达到抬高房价的目的。”陈先生称,在没有接到开发商任何通知的情况,其相中的房源竟然被悄悄地卖给了别人。
3销售承诺电话通知
据另一位交纳“认筹金”的购房者李女士(化名)表示,当时参观样板间,并交纳“认筹金”后,销售人员明明承诺开盘时会电话通知购房者签合同。然而,5月16日绿地·也今东南开盘时,李女士却发现选中的房源已经被他人购买,这让她感到异常气愤。
“收了我的预定房子的钱,肯定就得把房子卖给我啊!既然谁都可以买,那是否还有收‘认筹金’的必要呢?”李女士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不仅具有“欺诈”之嫌,还变相“圈钱”,至今交纳的5万元依旧没有退还。
认筹金变诚意金
1未签订书面预定协议
遇上‘套路’的开发商,就算现在买了房子,以后指不定还会出什么幺蛾子!”如今,陈先生只能无奈地如此安慰自己。对于这部分购房者而言,没买上房子只能算是吃个“哑巴亏”,毕竟在交纳5万元时,开发商并没有与之签订书面预定协议。
在购房者看来,事实上,当初开发商收取5万元“认筹金”,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程序本身就不规范。而且,5万元的收款账户,也并非是开发商,更是涉嫌违规。
2收取的是“诚意金”
6月17日,绿地·也今东南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购房者所谓交纳“认筹金”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当时绿地收取的是“诚意金”。该工作人员表示,收取“诚意金”的目的,并非确定房源,而是筛选客户,所以在相关票据上也没有约定具体的房源。按照这名工作人的说法,既然收取的不是确定房源的“认筹金”,就不会存在相关确定房源的协议。
3交钱一瞬间退款30天
随后,在与投诉人的沟通中,对于这种说法,其依旧无法接受。“这完全是开发商的文字有意,就是因为‘诚意认筹’才交的钱,没有看种房源‘认筹’,何来付款的‘诚意’?”而对于为何购房人至今未收到退款,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公司有相应流程,按照规定是30个工作日内退款原路返回。对于所谓的第三方账户,她解释,购房人可能存在误解,收款方“绿恒”正是也今东南项目的扬州开发商。
这名工作人员也坦言,不排除购房者受到销售人员误导交纳“诚意金”的问题,目前该公司已经加大监管力度,并有1人被开除。“有可能就是这名销售人员对接的投诉者。”
隐藏房源制造恐慌抬高房价?
1多业主受到此遭遇
事实上,在绿地·也今东南交纳“认筹金”,而没买到房子的购房者不在少数。投诉人陈先生介绍,他所认识的同等遭遇者,就有五六人。随后,也有购房者将遭遇反映至住建部门:“房子用来住的不是炒的,我们消费者都是普通人,买房是家中几代人的心血,不想被无良售楼处忽悠……”
2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
对此,市住建部门调查后表示,绿地·也今东南于2020年4月30日中午12点取得预售许可证,公示认筹时间为5月1日至5月8日,并于2020年5月1日启动交5万元认筹,收筹动作持续至开盘前。在收筹期间,引导客户挑选意向楼层及位置,目的便于销售进行客户意向摸排,并没有承诺客户一定能买到客户意向房源。
根据住建部门的答复,经审核相关数据,实际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总房源,无须公证摇号,由企业自行销售。对此,陈先生感到更加疑惑:既然房源不紧张,为什么交了“认筹金”,却没有买到房子?究竟是有人捷足先登?还是开发商绿地香港隐藏房源估价待售,从而引发购房者恐慌,达到抬高房价的目的?
3未经许可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早期,“认筹金”衍生出的一些销售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楼市秩序,于是国家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都是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认筹可以从购房者身上提前获得一笔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因为是免息资金,资金成本非常低。
扬州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无论是“诚意金”或者“认筹金”都可以全额退款,也是因为没有签订任何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如果开发商真是收取“认筹金”,却不签订房屋预定合约,显然没有道理,这就更需要购房者仔细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