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甘肃、江苏、河南、河北、山东、安徽、陕西、山西、江西、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甘肃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本、专科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科:工科类4700元/学年,理科类4000元/学年, 文史类3800元/学年,外语类4300元/学年,艺术类6500元/学年。专科:工科类4300元/学年,文史类3700元/学年,理科类3900元/学年,外语类42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移动互联网交互设计方向)9000元/学年,通信工程专业8500元/学年,物联网工程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学年。
以上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