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2007年12月结婚,媳妇户口是其他村的人。因媳妇今年6月份怀孕需要办理准生证,我们这里规定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就托媳妇的老爷到乡里办理准生证。去后平乡计生办的人说要交8000元钱押金才给办理,还说3个月之内要把女方的户口从其它乡迁走,然后在把这8000元钱押金退还给我,这个情况我们知道后就给郭桥乡计生办寄了8000元钱过去,然后3个月之内也把户口从老家迁了出来,事后我们去郭桥乡计生办去要回押金,计生办的人迟迟躲着不见,最后找到人也不愿意退钱说我们要把准生证收会才能给退钱。
我们可能是违反了河北的计生条例,我们也接受罚款,但不应该是8000元钱这么多,我们这是第一胎,按照规定准生证应该免费发放得。
我想问问他们计生办的做法对么,这个事情我应该找谁解决?有 知道的朋友告诉一下,谢谢大家!!!!
我们农民工兄弟辛辛苦苦一年的积蓄都给了这帮贪污受贿,不给农民做好事,只知道要钱,政策是好政策,可是下面的村里谁是这样做的呢??请求广大朋友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