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称号
1. 学校对获得校园十佳班集体的班级授予“校园十佳班集体”荣誉称号, 对获得 先进班集
体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 学校对获得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的同学授予“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荣誉 称号;对获得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且体质 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的同学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对获得学习进步奖的 同学授予“学习进步奖”荣誉称号。
3. 符合“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任学院团委及学院学生会 副部长或
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 显著者可申请“优秀
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其比例不超过当年学院“三好学生” 人数的 20%。
4. 根据学校学生体质测试管理有关规定, (2016 年 9 月 1 日之前 )体质测试平均 分 70
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十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未尽事宜,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1. 学校对获得校园十佳班集体的班级授予“校园十佳班集体”荣誉称号, 对获得 先进班集
体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 学校对获得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的同学授予“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荣誉 称号;对获得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且体质 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的同学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对获得学习进步奖的 同学授予“学习进步奖”荣誉称号。
3. 符合“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任学院团委及学院学生会 副部长或
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 显著者可申请“优秀
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其比例不超过当年学院“三好学生” 人数的 20%。
4. 根据学校学生体质测试管理有关规定, (2016 年 9 月 1 日之前 )体质测试平均 分 70
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十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未尽事宜,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