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报名条件(仅供参考):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③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①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③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天津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和天津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科目有什么不同?
天津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2017年改革后,考试科目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管理服务类)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为150,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650分。具体考试内容详情见考试大纲。
天津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为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考试。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总分值为200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100分,通用技术满分100分。“综合能力”的总分值为200分。
录取时,招生学校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③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①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③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天津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和天津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科目有什么不同?
天津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2017年改革后,考试科目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管理服务类)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为150,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650分。具体考试内容详情见考试大纲。
天津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为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考试。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总分值为200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100分,通用技术满分100分。“综合能力”的总分值为200分。
录取时,招生学校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