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基准是环保部门制定水质标准、评价水质和进行水质管理时不可或缺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我国在水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方面已开展了大量工作,基于现状与国外的研究基础,未来我国的水污染治理中水质基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着手研究:
1.新型污染物的水质基准研究
常规污染物的水质基准研究中,重点考虑的污染物毒性终点是致死、生长抑制、运动抑制等效应;而对于一些新型污染物,如溴代阻燃剂PBDEs类、内分泌干扰物(如雌激素类)、药物和个人护理品(PPCPs)类等,污染物可能会导致遗传毒性、神经毒性、内分泌干扰性、芳烃受体效应等多方面的毒性效应,需要进行全面关注。
2.急性、慢性基准和环境管理的紧密结合
目前的水质基准研究得出的基准值通常对应——一个急性基准和慢性基准,而我国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般是单个具体值,只是针对水体功能进行不同分类,考虑到水质标准的制定通常是参考水质基准来指定,因此建议在制定水质标准时,也可以分别制定短期和长期的标准,从而满足环境保护领域的应急和长效管理。
3.联合毒性作用对水质基准的影响
几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可能会对生物产生联合毒性作用,这种现象在重金属的中比较常见,比如协同作用、拮抗作用等。因此在水质基准的研究中,如果几种污染物同时存在,污染物的联合毒性作用也应该加以考虑。
4.水质基准理论和方法学研究
水质基准理论和方法学是研究水质基准的基础,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已经陆续开展,但是在今后的水质基准研究中,仍然要对其理论和方法学不断探索,围绕水质基准存在的关键科学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质基准体系,为水环境标准的制订和环境管理服务。
目前,我国的水污染治理的相关研究都具有突破性进展。作为岭南股份旗下的水务集团,岭南水务也在积极行动,从技术攻坚和组建专业团队入手,以“核心技术+专业团队”,为中国水环境治理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1.新型污染物的水质基准研究
常规污染物的水质基准研究中,重点考虑的污染物毒性终点是致死、生长抑制、运动抑制等效应;而对于一些新型污染物,如溴代阻燃剂PBDEs类、内分泌干扰物(如雌激素类)、药物和个人护理品(PPCPs)类等,污染物可能会导致遗传毒性、神经毒性、内分泌干扰性、芳烃受体效应等多方面的毒性效应,需要进行全面关注。
2.急性、慢性基准和环境管理的紧密结合
目前的水质基准研究得出的基准值通常对应——一个急性基准和慢性基准,而我国的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般是单个具体值,只是针对水体功能进行不同分类,考虑到水质标准的制定通常是参考水质基准来指定,因此建议在制定水质标准时,也可以分别制定短期和长期的标准,从而满足环境保护领域的应急和长效管理。
3.联合毒性作用对水质基准的影响
几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可能会对生物产生联合毒性作用,这种现象在重金属的中比较常见,比如协同作用、拮抗作用等。因此在水质基准的研究中,如果几种污染物同时存在,污染物的联合毒性作用也应该加以考虑。
4.水质基准理论和方法学研究
水质基准理论和方法学是研究水质基准的基础,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已经陆续开展,但是在今后的水质基准研究中,仍然要对其理论和方法学不断探索,围绕水质基准存在的关键科学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质基准体系,为水环境标准的制订和环境管理服务。
目前,我国的水污染治理的相关研究都具有突破性进展。作为岭南股份旗下的水务集团,岭南水务也在积极行动,从技术攻坚和组建专业团队入手,以“核心技术+专业团队”,为中国水环境治理尽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