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阅完不久前的一部案宗,被告已经向原告归还了大部分欠款,但却遭原告矢口否认,最后还是被法院判决仍需归还原告全部欠款,发人深思!
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称:2018年3月28日,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五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同年6月还款,但被告至今未还,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偿还借款。而被告王某却在法庭上大呼冤枉,称借条是他亲笔写的没错,但被告前前后后分四次已经偿还原告四万元钱了,实际现在欠款仅剩余一万元了。因原来的借条是一张大纸,每次还款时都在这张借条下部由原告签名确认,已经签四次了。现在原告却将还款记录给撕掉了,仅剩余借款部分,原告明显想讹诈被告,要求法院根据事实秉公处理。
本案在审理当过程中,审判人员能够看出借条下部有被撕掉的痕迹,但被告仅有口头陈述,并不能举出已经还款的人证和相应的物证来证明已经归还四万元借款的主张。而原告举出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遂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五万元。
据本案的结果特别给予警示: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称:2018年3月28日,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五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同年6月还款,但被告至今未还,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偿还借款。而被告王某却在法庭上大呼冤枉,称借条是他亲笔写的没错,但被告前前后后分四次已经偿还原告四万元钱了,实际现在欠款仅剩余一万元了。因原来的借条是一张大纸,每次还款时都在这张借条下部由原告签名确认,已经签四次了。现在原告却将还款记录给撕掉了,仅剩余借款部分,原告明显想讹诈被告,要求法院根据事实秉公处理。
本案在审理当过程中,审判人员能够看出借条下部有被撕掉的痕迹,但被告仅有口头陈述,并不能举出已经还款的人证和相应的物证来证明已经归还四万元借款的主张。而原告举出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遂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五万元。
据本案的结果特别给予警示: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