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两天没来,居然热闹起来了。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遇到两次如下的情况(一次是多年前,一次是最近)。前天有中学生问怎么证明根号30是无理数时,我当然是用反证法来证,设根号30是有理数,那么就能写成a分之b的形式,他说这一步没看懂。他说教材上说有理数是零数和有限小数、无限循环小数的合称。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有理数其实全部都能写成分数的形式。我很惊讶,就给他讲了有理数的来历,翻译的人误以为rational number中的rational是rationa的形容词,其实它在这里应该是ratio的形容词。他哦一声,说翻译的人真SB,为啥不直接翻译成 可比数 呢,不是一下就懂了吗。想想也是,如果翻成 可比数,有理数就直接和分数等同了,就更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