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死后,部将们就为继承人问题展开了争夺。骑兵统帅帕狄卡斯提议等待亚历山大与罗克珊的孩子出生,如果是男孩,就立他为王。但步兵统帅美利格却提出让腓力二世的庶出子、低能儿阿里德欧斯为王。经调停后,双方妥协,采取折衷的办法,把新生子和阿里德欧斯都立为王,分别称为腓力三世和亚历山大四世。确定了王位继承人后,亚历山大的战将们便着手瓜分帝国。帕狄卡斯权位最高,他杀害了美利格,担任摄政王统治亚洲。其他人中托勒密占据埃及,安提柯得到小亚大部分,吕辛马库斯接受了色雷斯,安提帕特仍留守马其顿。暂时的势力划分根本不能持久。从公元前323年起,继位者间的混战一直持续了20多年。
从公元前323—320年是斗争的第一个阶段。帕狄卡斯玩弄手段,想既掌握实权,又使其合法化。他遗弃了安提帕特的女儿,欲与亚历山大的妹妹克列奥帕特拉结婚。安提帕特受辱大怒,联合安提柯、吕辛马库斯、托勒密等起兵。公元前320年,帕狄卡斯在埃及被谋杀。
从公元前320—301年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角是安提柯。帕狄卡斯死后,胜利者开会推举安提帕特为监护人,把宫廷移往马其顿。但安提帕特不久去世,安提柯被宣布为亚洲的将军。马其顿、亚洲、埃及分处在不同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帝国的裂痕加深了。安提柯一心想把整个帝国或帝国内尽可能多的地区置于己手,因此遭到其他竞争者的忌恨。但反对他的同盟者之间也互相拆台。战火从亚洲蔓延到欧洲,最后又烧回亚洲。腓力三世和亚历山大四世先后在残酷的王位斗争中被杀。公元前306年,安提柯称王,次年,托勒密、塞琉古也相继称王。亚历山大帝国不仅从实际上,而且从名义上都不复存在。公元前301年,安提柯与塞琉古、吕辛马库斯、卡山达(安提帕特之子)组成的联盟在弗里基亚的伊浦苏斯展开了一场大血战。安提柯兵败阵亡。他的领土被胜利者瓜分。伊浦苏斯之战标志着大帝国统一梦想的彻底破产。从此,虽然一些地区的主人有所变化,但马其顿、西亚、埃及三足鼎立的大局已定,它们走上了基本相同、但各有特色的发展道路。
托勒密埃及王国 在继位者的混战中,托勒密的势力得到加强,他巩固了对埃及的统治,扩大了地盘,建立了以希腊—马其顿殖民者为主要统治力量的托勒密埃及王国。依靠富庶的尼罗河流域提供的经济实力,托勒密王朝与塞琉古王国、马其顿王国展开了激烈的角逐。在公元前3世纪,托勒密埃及与塞琉古王国争夺巴勒斯坦与南叙利亚一带,先后发生五次战争,史称“叙利亚战争”。这场战争以塞琉古王国的胜利告终。长期的战争消耗了托勒密埃及的国力,加之内部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激化,从公元前3世纪末叶起,它就进入了衰落时期。
托勒密王朝把原马其顿的具有军事民主制遗风的君主制与埃及古老的法老专制统治相结合,建立了以国王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国王把埃及视为个人的私产,他是国家的化身。政治、军事、财务甚至宗教大权都掌握在他一人手中。国王的权力因国王崇拜而加强。国王不仅死后被追认为神,而且生前也在寺庙中奉作神明崇拜。国王主要依靠马其顿人、希腊人进行统治,高级官员都由王亲国戚及国王亲信充任。他们或担任财务官,或担任将军。财务大臣位同宰相,是仅次于国王的最有实权的人物。马其顿的武将对于地方民政的管理往往不大得心应手,所以出现了马其顿的军事贵族与当地大贵族的合流。托勒密王朝保持了过去的州(诺姆)的区划,上下埃及大约分为40个诺姆。诺姆之下分为县,县下为村。每一级都有专门的官吏管理。诺姆的总督(州长)是当地人可以觊觎的职位,但已失去了许多重要权力。军队驻屯在全国各地。诺姆的真正首长是由希腊—马其顿人充任的将军。他负责维持秩序,也许还主管刑事案件的审判。他对财务不能插手,财务权归另一财务官。僧侣阶层力量的强大,是古埃及历史的特点,但在托勒密统治时期,祭司集团的地位有所下降。国王是神的全权代理人,寺庙土地被收归王有,寺庙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国王及其行政官员的监督下进行。国王是最高立法者。由于两种民族并存,国内实行两种法律。一种适用于希腊人,一种适用于当地人。若案件涉及到双方时,则组成混合法庭。虽然国王的宫廷表面上讲希腊语,穿希腊服装,不与当地人通婚,但君主的权力超过了从前所有的马其顿国王,上承埃及法老的统治。托勒密国王不鼓励建立新城,可能是为了不让城市的自治削弱君王的权力。但希腊人多居于城市,特别是亚历山大里亚、诺克拉第斯和托勒迈伊这三个希腊和希腊化的自治市中。
从公元前323—320年是斗争的第一个阶段。帕狄卡斯玩弄手段,想既掌握实权,又使其合法化。他遗弃了安提帕特的女儿,欲与亚历山大的妹妹克列奥帕特拉结婚。安提帕特受辱大怒,联合安提柯、吕辛马库斯、托勒密等起兵。公元前320年,帕狄卡斯在埃及被谋杀。
从公元前320—301年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角是安提柯。帕狄卡斯死后,胜利者开会推举安提帕特为监护人,把宫廷移往马其顿。但安提帕特不久去世,安提柯被宣布为亚洲的将军。马其顿、亚洲、埃及分处在不同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帝国的裂痕加深了。安提柯一心想把整个帝国或帝国内尽可能多的地区置于己手,因此遭到其他竞争者的忌恨。但反对他的同盟者之间也互相拆台。战火从亚洲蔓延到欧洲,最后又烧回亚洲。腓力三世和亚历山大四世先后在残酷的王位斗争中被杀。公元前306年,安提柯称王,次年,托勒密、塞琉古也相继称王。亚历山大帝国不仅从实际上,而且从名义上都不复存在。公元前301年,安提柯与塞琉古、吕辛马库斯、卡山达(安提帕特之子)组成的联盟在弗里基亚的伊浦苏斯展开了一场大血战。安提柯兵败阵亡。他的领土被胜利者瓜分。伊浦苏斯之战标志着大帝国统一梦想的彻底破产。从此,虽然一些地区的主人有所变化,但马其顿、西亚、埃及三足鼎立的大局已定,它们走上了基本相同、但各有特色的发展道路。
托勒密埃及王国 在继位者的混战中,托勒密的势力得到加强,他巩固了对埃及的统治,扩大了地盘,建立了以希腊—马其顿殖民者为主要统治力量的托勒密埃及王国。依靠富庶的尼罗河流域提供的经济实力,托勒密王朝与塞琉古王国、马其顿王国展开了激烈的角逐。在公元前3世纪,托勒密埃及与塞琉古王国争夺巴勒斯坦与南叙利亚一带,先后发生五次战争,史称“叙利亚战争”。这场战争以塞琉古王国的胜利告终。长期的战争消耗了托勒密埃及的国力,加之内部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激化,从公元前3世纪末叶起,它就进入了衰落时期。
托勒密王朝把原马其顿的具有军事民主制遗风的君主制与埃及古老的法老专制统治相结合,建立了以国王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国王把埃及视为个人的私产,他是国家的化身。政治、军事、财务甚至宗教大权都掌握在他一人手中。国王的权力因国王崇拜而加强。国王不仅死后被追认为神,而且生前也在寺庙中奉作神明崇拜。国王主要依靠马其顿人、希腊人进行统治,高级官员都由王亲国戚及国王亲信充任。他们或担任财务官,或担任将军。财务大臣位同宰相,是仅次于国王的最有实权的人物。马其顿的武将对于地方民政的管理往往不大得心应手,所以出现了马其顿的军事贵族与当地大贵族的合流。托勒密王朝保持了过去的州(诺姆)的区划,上下埃及大约分为40个诺姆。诺姆之下分为县,县下为村。每一级都有专门的官吏管理。诺姆的总督(州长)是当地人可以觊觎的职位,但已失去了许多重要权力。军队驻屯在全国各地。诺姆的真正首长是由希腊—马其顿人充任的将军。他负责维持秩序,也许还主管刑事案件的审判。他对财务不能插手,财务权归另一财务官。僧侣阶层力量的强大,是古埃及历史的特点,但在托勒密统治时期,祭司集团的地位有所下降。国王是神的全权代理人,寺庙土地被收归王有,寺庙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国王及其行政官员的监督下进行。国王是最高立法者。由于两种民族并存,国内实行两种法律。一种适用于希腊人,一种适用于当地人。若案件涉及到双方时,则组成混合法庭。虽然国王的宫廷表面上讲希腊语,穿希腊服装,不与当地人通婚,但君主的权力超过了从前所有的马其顿国王,上承埃及法老的统治。托勒密国王不鼓励建立新城,可能是为了不让城市的自治削弱君王的权力。但希腊人多居于城市,特别是亚历山大里亚、诺克拉第斯和托勒迈伊这三个希腊和希腊化的自治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