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女职工,由于没有生活来源,向亲戚朋友借钱,于2019年4月加盟了厦门市依袖服装有限公司依袖女装品牌。公司法人李溪榜,公司网站显示营业额,人民币1亿元/年。自2019年4月份开店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根据合同5.2.2条约定,若持续三个月经营亏损无法经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扣除保证金。2019年11月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快递显示2019年11月13日公司签收了。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应解除合同,同时在双方办理好一切货品和其他事物交接及账目核算清楚后,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货品保证金。但是李溪榜坚持说要开到1月份或2月份才能退回全部押金,我们也理解,咬牙坚持开到了1月份,这时出现了疫情,完成没有生意,不得不拆店,根据合同5.2.2,双方已经办理好了一切货品和其他事物交接及账目核算,将门头LOGO及店内有关“依袖”的标志全部拆除,但是直到现在已经半年了,还是不退还8万元押金。其间,在贵阳给李溪榜打了无数个电话,每天都打几个,就是不接,我是一名企业下岗女职工,沒有生活来源,就靠这8万元钱再就业来维持生存。尽管现在疫情不宜出门,但是没有办法,我不得不来厦门公司讨钱,但是法人李溪榜一直躲避不见,打电话也不接,找不到人。找公司其他人,他们不能做主,就是不还钱。现在还有好几个月房租、物业管理费和员工工资等几万元还没有支付,每天弄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为了省钱,每天只能睡在公司,啃面包充饥,一碗面也舍不得买。恳请政府部门、媒体帮我讨要血汗钱,救救我可怜的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