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从来就没有身不由己,那只是推卸责任的一种说法。每个人的生活状态,都是自己选择的结果。
作为人,能力一定是有局限的。因此,选择必然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没有人能够超出自己的能力行为。也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我面对的永远只有两种事:我能选择的和不能选择的。对于不能选择的,我仍然可以选择面对的方式:选择不接纳,心怀怨愤;选择接纳,承认自己的局限。
比如,我不可能选择回到过去,不可能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自己的父母;不可能选择此刻的外境,不可能选择此刻他人的行为......面对所有的不可能,我可以选择抱怨哀叹命运的不公;也可以选择不再理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可以选择的事情上。
自出生那一刻开始,我始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感受,自己的认知进行着选择,选择实现需求的最佳的行为方式。比如婴儿时期,我会选择用哭声还是身体动作表达自己的饥渴和身体的不适;上学之后,我会选择做个好学生还是差学生以博取他人的注意;成年之后更是如此。我能做的,实际上也一直在做的,就是选择。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就是之前一系列的选择结果。
每一个行为都是出自个人的选择。也许你并不清楚自己的选择是什么,但是不可否认这个选择过程的存在。比如此刻你本来可以有许多方式打发时间,而你选择了看这篇文章。不是非看不可,而是出于你自己的选择。
所谓身不由己,其实是出于一种习惯。也就是说,我曾经做出一个选择,并且一直在按照那个选择行为,逐渐行为就自动化了。如果我忘记了当初的选择,自然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自动反应?是谁在操控我?
比如,一些朋友通过觉察,看到自己曾经选择认同了一个念头:他人会故意伤害我。因此,在人际交往中始终存在着戒心,不愿意相信他人。
还有一种选择,是放弃选择。因为如果是我选择的,我就要负责任。为了逃避责任,许多人干脆放弃选择的权利。换句话说,他们选择了身不由己。这样一来,责任便可以推给他人:是他叫我做的,与我无关啊。可这样只能是自己欺骗自己。谁做出行为,谁就要承担行为的后果,没有他人能够代替。就像法律规定的,即便我是被教唆犯罪,也要承担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我没有办法选择,因为那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人生,从来没有应该做什么,只有选择做什么。
如果说应该,只有一种真正的应该: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注)
任何行为都会产生结果,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清楚并愿意承担后果。
比如,我可以选择做一个社会意义上的好人,而不是我应该做一个好人。选择做好人,就能够享受他人的认同褒奖,但同时要承受克制行为的痛苦;反之,选择做坏事,就可以享受内在的一时快感,但要承受周围反对的目光甚至法律的制裁。
比如,我可以选择听从父母的话,按照他们的意志行事,压抑自己的需求;也可以选择尊重自己的意愿,承担他们可能因此不满产生的情绪或采取的行为。如果我是一个孩子无法反抗或者反抗无果,那是因为受自己能力的限制。
很多时候,我们因为不了解后果,所以做出了从现在的认知来看是错误的选择。那很正常,人都是有局限的。每一刻我都被自己的认知限制着,就像幼儿园的孩子不明白什么是工作挣钱;小学生的数学程度不懂得微积分三角函数。你能说这是他们的错吗?抱怨什么“早知道就如何如何”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根本不可能。选择错了,重新来过即可。不是回到上一刻改变上一刻的选择,而是在此刻做出新的选择:
此刻,什么是我不能选择的,无需理会;
此刻,什么是我能选择的,慎重选择。
我可以选择不确定的目标,比如改变外境,改变他人;
也可以选择确定的目标:改变自己;
选择做出多大的努力:是尽力而为,还是设定一些前提条件。
无论如何,只要我愿意选择改变,结果不一定完全如己意,但是自己的境遇必然会与之前不一样。
选择的权利,是此世我唯一能够享有的自由。
任何时刻,我都能够选择:即便被枪顶着头,我也可以选择笑还是哭;
任何时刻,我其实都在选择:选择重复之前的选择,还是做出新的选择。
现在的生活状态,就是出于我自己的选择,只是我可能忘记了。如果我对此不满意,说明之前的选择错了。我可以重新选择,活出新的人生。
觉察,便是帮助我们看到忆起当初的选择,给我们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人生就此发生改变。
生活的真相始终是:我选择,我行为,我承担。
如果你愿意认同这一点,愿意承认自己是一名抉择者,负起人生的责任,才能把人生的自主权重新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真正被称为成年人。
注:其实这个应该也不存在,每个人必然会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即便暂时逃避了眼前的责任,也将在其它时候以其它方式付出更大的代价。
作为人,能力一定是有局限的。因此,选择必然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没有人能够超出自己的能力行为。也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我面对的永远只有两种事:我能选择的和不能选择的。对于不能选择的,我仍然可以选择面对的方式:选择不接纳,心怀怨愤;选择接纳,承认自己的局限。
比如,我不可能选择回到过去,不可能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自己的父母;不可能选择此刻的外境,不可能选择此刻他人的行为......面对所有的不可能,我可以选择抱怨哀叹命运的不公;也可以选择不再理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可以选择的事情上。
自出生那一刻开始,我始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感受,自己的认知进行着选择,选择实现需求的最佳的行为方式。比如婴儿时期,我会选择用哭声还是身体动作表达自己的饥渴和身体的不适;上学之后,我会选择做个好学生还是差学生以博取他人的注意;成年之后更是如此。我能做的,实际上也一直在做的,就是选择。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就是之前一系列的选择结果。
每一个行为都是出自个人的选择。也许你并不清楚自己的选择是什么,但是不可否认这个选择过程的存在。比如此刻你本来可以有许多方式打发时间,而你选择了看这篇文章。不是非看不可,而是出于你自己的选择。
所谓身不由己,其实是出于一种习惯。也就是说,我曾经做出一个选择,并且一直在按照那个选择行为,逐渐行为就自动化了。如果我忘记了当初的选择,自然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自动反应?是谁在操控我?
比如,一些朋友通过觉察,看到自己曾经选择认同了一个念头:他人会故意伤害我。因此,在人际交往中始终存在着戒心,不愿意相信他人。
还有一种选择,是放弃选择。因为如果是我选择的,我就要负责任。为了逃避责任,许多人干脆放弃选择的权利。换句话说,他们选择了身不由己。这样一来,责任便可以推给他人:是他叫我做的,与我无关啊。可这样只能是自己欺骗自己。谁做出行为,谁就要承担行为的后果,没有他人能够代替。就像法律规定的,即便我是被教唆犯罪,也要承担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我没有办法选择,因为那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人生,从来没有应该做什么,只有选择做什么。
如果说应该,只有一种真正的应该: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注)
任何行为都会产生结果,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清楚并愿意承担后果。
比如,我可以选择做一个社会意义上的好人,而不是我应该做一个好人。选择做好人,就能够享受他人的认同褒奖,但同时要承受克制行为的痛苦;反之,选择做坏事,就可以享受内在的一时快感,但要承受周围反对的目光甚至法律的制裁。
比如,我可以选择听从父母的话,按照他们的意志行事,压抑自己的需求;也可以选择尊重自己的意愿,承担他们可能因此不满产生的情绪或采取的行为。如果我是一个孩子无法反抗或者反抗无果,那是因为受自己能力的限制。
很多时候,我们因为不了解后果,所以做出了从现在的认知来看是错误的选择。那很正常,人都是有局限的。每一刻我都被自己的认知限制着,就像幼儿园的孩子不明白什么是工作挣钱;小学生的数学程度不懂得微积分三角函数。你能说这是他们的错吗?抱怨什么“早知道就如何如何”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根本不可能。选择错了,重新来过即可。不是回到上一刻改变上一刻的选择,而是在此刻做出新的选择:
此刻,什么是我不能选择的,无需理会;
此刻,什么是我能选择的,慎重选择。
我可以选择不确定的目标,比如改变外境,改变他人;
也可以选择确定的目标:改变自己;
选择做出多大的努力:是尽力而为,还是设定一些前提条件。
无论如何,只要我愿意选择改变,结果不一定完全如己意,但是自己的境遇必然会与之前不一样。
选择的权利,是此世我唯一能够享有的自由。
任何时刻,我都能够选择:即便被枪顶着头,我也可以选择笑还是哭;
任何时刻,我其实都在选择:选择重复之前的选择,还是做出新的选择。
现在的生活状态,就是出于我自己的选择,只是我可能忘记了。如果我对此不满意,说明之前的选择错了。我可以重新选择,活出新的人生。
觉察,便是帮助我们看到忆起当初的选择,给我们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人生就此发生改变。
生活的真相始终是:我选择,我行为,我承担。
如果你愿意认同这一点,愿意承认自己是一名抉择者,负起人生的责任,才能把人生的自主权重新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真正被称为成年人。
注:其实这个应该也不存在,每个人必然会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即便暂时逃避了眼前的责任,也将在其它时候以其它方式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