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表示,在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
1、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2、对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宅。
3、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这意味着,深圳以后再不会有新批的商务公寓了。
1、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2、对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宅。
3、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这意味着,深圳以后再不会有新批的商务公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