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为什么要严厉打击“兜底函”?
投资人认购信托,其实就是图的“放心”与“省心”,他没有股票的高风险,也不需要像买基金那样需要频繁买卖。相对固定的期限及相对较高的收益率,这是信托产品的优势。虽然监管多次明文强调信托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但是个别信托公司还是自行发出了“担保函”或者“兜底协议”等类似的方式,暗示可以“刚性兑付”,以促成交易。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所以,监管严厉打击信托公司兜底函之类的暗示性”刚兑承诺“,恰恰是保护投资人的一种表现。投资人如果遇到提示“刚性兑付“的激进型信托公司,这时候也要警醒了,同时也需要自己多掌握一些信托相关知识,提高自己规避风险的能力。
投资人认购信托,其实就是图的“放心”与“省心”,他没有股票的高风险,也不需要像买基金那样需要频繁买卖。相对固定的期限及相对较高的收益率,这是信托产品的优势。虽然监管多次明文强调信托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但是个别信托公司还是自行发出了“担保函”或者“兜底协议”等类似的方式,暗示可以“刚性兑付”,以促成交易。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所以,监管严厉打击信托公司兜底函之类的暗示性”刚兑承诺“,恰恰是保护投资人的一种表现。投资人如果遇到提示“刚性兑付“的激进型信托公司,这时候也要警醒了,同时也需要自己多掌握一些信托相关知识,提高自己规避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