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突然想到一个,我知道肯定不算对
但是辩论就要胡扯的假装有道理的亚子啊。
法定工作时间与加班就像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价值是资本家雇佣劳动者所得工资所相对应的,即其所对应的是每日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而剩余劳动时间是你所工作的产生的额外价值的时间,即所对应是是一般意义上能产生额外价值的加班的时间,也就是加班。
而一天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未达成所耗于加班的时间,其实质上,是完成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应该创造的价值,并非额外时间创造价值。
所以你的“加班”与一般意义上的加班并不能画上等号,也即,当天工作任务未完成,到下班时间后的时间,并不能算是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