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提出实施十大行动,助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应届生到民企就业每人补3000元。
《通知》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通知》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行动。依托我市规上、限上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季华实验室等大型科研平台的科研项目和各群团组织开展的工作项目,开发1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3~12个月优质就业见习岗位。落实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不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见习结束后留用的再给予见习留用补贴。
同时,实施民营企业就业支持行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收集高校毕业生信息并进行精准推送,搭建民营企业和毕业生专属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及异地商会的组织优势, 发动民营企业参加招聘系列活动,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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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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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实施民营企业就业支持行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收集高校毕业生信息并进行精准推送,搭建民营企业和毕业生专属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及异地商会的组织优势, 发动民营企业参加招聘系列活动,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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